隨著元旦和春節臨近,在辭舊迎新之際,不少人關心節日是否可以燃放煙花爆竹。記者注意到,近日, 河南鄭州市、新鄉市已出臺2025年煙花爆竹燃放規定,此外,洛陽市也正在推進2025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 。
新鄉禁放
鄭州限放
洛陽正完善禁限方案
11月22日,新鄉市發布關于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提到,在新鄉市行政區域內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應當將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日常管理,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運禁燃禁放宣傳活動,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本通告。
通告強調,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依規嚴格查處。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運輸活動,依法依規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依法依規查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1月29日,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鄭州市2025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限放實施方案的通知,對2025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時間、燃放區域,以及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種類等作出相應規定。
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許可時間為2025年1月21日(臘月二十二)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煙花爆竹限定燃放時間為2025年1月22日(臘月二十三)早7時至23時;1月28日(除夕)早7時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時;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時至23時;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時至23時。重污染天氣期間禁止燃放 。
在限定地點中,除了禁止在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幼兒園、學校等12種場所燃放外,鄭州市人民政府還表示:不鼓勵在小區內燃放;不得在居民住宅樓樓道、陽臺、窗臺、樓頂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如確需在小區內燃放,必須在空曠區域劃定安全燃放點,由街道辦事處統籌,社區、物業等單位預備管理人員、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確保燃放安全。
據洛陽市人民政府官網11月20日消息,11月19日上午,洛陽市市長徐衣顯主持召開專題會議。會議研究了2025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徐衣顯強調,要從嚴從細研究,完善禁限方案,統籌劃定禁放區域,明確限放時段、地點、品種,規范流通經營,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要樹牢底線思維,壓實各方責任,加強源頭管控、聯防聯控,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來源: 九派新聞、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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