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兩大案,臺北地檢署(北檢)今天(26日)宣布偵結,并指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共求刑28年6月。民眾黨稍早透過柯文哲臉書發文表示,曾以為羈押長達4個月配合檢調辦案,在檢調鋪天蓋地輪番審訊下,應能提出具體基礎事證,結果只看到各種編排故事、羅織罪名,因此要求“沒有證據就放人”。
針對北檢26日對柯文哲起訴內容,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宣布,下午2時在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召開記者會,強力譴責民進黨當局利用行政機器進行政治追殺,企圖抄家滅黨、鏟除政敵。而出席人員為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成員,包括3位召集人黃國昌、林富男、李偉華,以及秘書長周榆修等人。
而在柯文哲遭羈押禁見4個多月后,他的臉書今天下午也再度更新,批評“政治追殺、司法不公、濫權起訴、毛骨悚然”。文章指出,北檢終于偵結起訴,柯文哲遭求處28年6個月重刑,曾以為柯文哲遭羈押長達4個月,配合檢調辦案,在檢調上窮碧落下黃泉、鋪天蓋地輪番審訊下,北檢應該能提出具有基礎事實的證據,供全臺大眾檢視,以證明他們沒有政治迫害、沒有押人取供。然而在今天北檢的起訴書里,只看到“收賄沒證據、沒金流,只有各種編排故事、羅織罪名、證據拼湊如補丁、破綻百出”。
文章質疑,北檢稱21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合“法”政治獻金,就是給柯文哲的賄款;北檢稱柯文哲出席公開動土典禮,證明他有意圖利京華城;北檢稱威京集團負責人沈慶京前前后后領了1600萬元,就是給了柯文哲1500萬元,但除了數字相近,錢由誰給?怎么給?在哪里給?全都沒有交代,北檢的起訴書只能寫得出“某時地”。
“某、 時、 地?”柯文哲臉書指出,這就是辦案四個月的偵查結果?我們完全無法接受如此粗糙的司法品質,臺灣民眾更絕對無法容忍押人取供,“民眾黨要求揭開司法黑幕,沒有證據就放人!”
柯文哲臉書稱,今天下午臺北地方法院將公開抽簽決定承審法官,茲事體大,我們主張審理過程應全程公開,同時民眾黨也將召開記者會、不能放任司法迫害。
最后,柯文哲臉書強調,司法公正不是柯文哲一個人的事,也不是民眾黨的事,是攸關全體臺灣人的大事,“我們懇請各位對臺灣司法還存有一縷希望、不愿司法沉淪敗壞的朋友,共同關注這場記者會,把臺灣司法現況分享到全世界。#Free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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