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鼎鼎大名的魯迅先生妻子,對來訪人員說的話。
原來,魯迅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的妻子朱安,卻并不喜歡她,他們直接幾乎不交流。
魯迅母親也曾怒氣沖沖的問兒子:
“她到底有什么不好?”
魯迅淡淡地說:
“不是什么不好,而是和她談不來”。
魯迅母親又問:
“怎么會談不來呢?”
魯迅說:
“和她談話無味,無趣,不如不談。”
隨后魯迅舉例說:
“有一次和她談起,日本有一種東西很好吃,她連忙說是的,她也吃過。其實這東西不但紹興沒有,而且全中國也沒有。”
毫無疑問,朱安這樣說是為了討好和迎合魯迅,甚至不惜撒謊來迎合他,這受傳統思想“婦為夫綱”的影響很正常,也不難看出朱安對魯迅的無條件的關愛。
可是,這在魯迅看來,索然無趣味,沒有意思。
魯迅的情感和行動是一體的,情感上不喜歡他的妻子,也就沒有和朱安有過一天夫妻之實,朱安自然也就不會有孩子了。
在那個破舊出新的年代,舊時代的價值觀和新時代的觀念互相碰撞,出現了很多在感情上的“悲劇”,就算是名嘈一時的名人也很難避免。
感情讓一部分人狂熱,也讓一部分人悲劇,這是那個時代的個人特征。
新時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選一個父母待見的兒媳婦?還是跟隨自己的心選一個自己愛的人?
不管如何選擇,一旦選擇了,就要擔起選擇的責任,這才是一個負責任大丈夫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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