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詐行業的聚集邏輯
2023年8月29日,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發布了《東南亞網絡詐騙和人口販賣》調查報告,稱在緬甸、柬埔寨等地,預估有數十萬人被犯罪集團販賣、被迫從事電子網絡詐騙工作。其中緬甸至少有12萬人、柬埔寨至少有10萬人等被迫為詐騙集團工作。這些被犯罪集團販賣的人口被稱為“豬仔”,而緬甸是目前擁有最多“豬仔”的國家,是名副其實的“電詐王國”或者“豬仔王國”。
上述數據是2023年的數據,電詐行業公認是高利潤的暴利犯罪行業,必將引來黑灰資本的爭相逐利,時至今日,估計其行業規模早已翻倍。而且公開報告的數據出于嚴謹考慮,一般都比較保守,所以用了“至少”等字眼,實際數據可能十分嚇人。據說,像緬北勐波這樣的一條街小鎮,行業高峰期電詐人員就能達到10萬人的規模級別。如今臭名昭著的緬東妙瓦底地區,行業高峰期更是坐落了上百個電詐園區,電詐人員最多時達到了令人咋舌的30萬,妥妥地坐穩了電詐行業大本營的“寶座”,要知道當地的總人口在2024年也才20萬……
所謂的“電詐”到底是個什么玩意?為什么會在緬甸這個國家發展最猛?
電詐就是指電信詐騙,是指通過電話、網絡和短信方式,編造虛假信息,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打款或轉賬的犯罪行為。其發源地是20世紀90年代的中國臺灣地區,那咋就跑緬甸去了呢?
這涉及到電詐行業的三次大轉移。
首先是電詐行業的出現,源于中國臺灣地區犯罪分子的“創新智慧”,在這里就不得不佩服他們,他們絞盡腦汁利用現代技術工具發明出來的電信詐騙,不僅利潤極高,而且風險極小。由于電詐是新型犯罪手段,對受害者的迷惑性極大,他們以前根本沒遇到過,這玩意還能這么玩?所以電詐犯罪的成功率也是高得驚人,遠比販毒還賺錢,所以一經推出,便廣受犯罪分子歡迎,大批不良分子、甚至是擁有合法良好工作的人也經不住誘惑紛紛加入,使之成為中國臺灣地區最熱門的犯罪形式之一。
2001年至2002年期間,中國臺灣地區電詐犯罪達到瘋狂泛濫程度,犯罪分子集體狂歡,狂呼好爽!直至引發天怒人怨,當局不得不大力打擊電詐犯罪,引發電詐集團第一次“產業大轉移”。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2002年前后,臺灣電詐勢力轉移到福建福州建立中國大陸第一個根據地,繼續詐騙臺灣人,直至臺灣人的詐騙價值接近榨干,轉而將詐騙對象鎖定到中國大陸地區。
2009年4月,隨著《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簽署,中國不斷加大對電詐犯罪的打擊力度,逼著兩岸的電詐勢力集體出逃,轉戰東南亞,這是他們的第二次“產業大轉移”。
2019年,緬甸出臺新的《賭博法》,允許外國人在緬甸合法注冊經營賭場,緬北的網絡賭博產業進入高速發展期,這讓電詐勢力看到了“商機”,引得數十萬的電詐分子奔赴緬甸,為了發財夢而趨之若鶩。一張普通的邊境通行證從最初辦理時的200元工本費,被逐漸炒到7萬元的天價,可見當時電詐行業的“炙手可熱”。
2023年7月,緬北的“四大家族”犯罪集團被搗毀,緬北地區臨近中國邊境的規模化電詐園區被徹底蕩平,大批電詐人員紛紛向緬東妙瓦底、萬海、當陽等縱深區域轉移,這是他們的第三次“產業大轉移”。
那么這就又回到了那個問題,為什么是緬甸?為什么電詐集團會看中緬甸這塊“寶地”?
一般而言,犯罪產業聚集地的誕生和長期穩定運營,至少要滿足這么幾個條件:
第一,利潤市場要足夠大,大家都有錢賺,同行之間沒有競爭壓力或者競爭壓力小,否則這么多犯罪組織擠在一起豈不是要天天打架?而電詐的利潤市場簡直是海量市場,全世界會用手機或者會上網的人都可以是被詐騙的對象,利潤簡直無上限,這也是為什么電詐集團無論多少次被打擊轉移都還能有動力接著搞的原因,來錢太多太快太爽,戒不掉……
第二,要有規模集聚優勢,即各大犯罪組織同行之間的資源可以流通互補,能充分發揮產業集聚的規模優勢,否則各個電詐公司聚在一起也沒啥意義。比如在電詐行業,詐騙話術、劇本、技術工具等都是可以在行業內流通互用的,還有最重要的“狗推”、“豬仔”等人力資源,都是可以在各電詐公司之間流通販賣的。
第三,犯罪產業聚集地的選址要能形成封閉管理,而且可以從外界獲取水電、生活物資等。比如緬東妙瓦底地區,各個電詐園區都是現成的封閉管理園區,也可以從泰國那邊獲取水電、生活物資等。
第四,最重要的一點,如此龐大的犯罪產業聚集地的存在,必然要與當地具有統治權力的保護傘形成利益共同體,甚至與整個當地社會生態形成利益共同體,這樣的話,外界力量想要打擊這里,如同在打擊當地社會,難度陡增。
貳——舉國狂戰的緬甸國情
再來看看緬甸。
其實緬甸的國情決定了它能提供最適合電詐行業生長的土壤。
緬甸是個啥國情?用四個字概括的話就是“復雜紛亂”,用一個字概括的話就是“亂”,太亂了!亂到緬甸這個國家實際上不成國家體制,是個秩序紊亂的非正常國家。
緬甸的亂,直接原因是緬甸內戰。緬甸內戰是打破了世界記錄的戰爭,緬甸1948年獨立建國,1950年就開始打內戰,然后打到現在,都打了70多年了,沒完沒了,號稱“史上最長內戰”。可以說,緬甸的建國史就是內戰史,這個國家從一出生就開始打仗,一直打到現在,建國的意義何在?
那么到底是啥原因搞得緬甸內戰如此持久、沒完沒了、不死不休?
話說緬甸這個國家的先天屬性比較特別,它的人口結構非常復雜。
據2022年的數據統計,緬甸總人口約5482萬,人口不算太多,卻有135個民族,100多種民族語言,多個民族文字,主要民族——緬族僅占總人口的65%,堪堪過半,其它民族比如撣族、克倫族、若開族等,都是人口占比超過5%的大族。
緬甸如此少的人口,卻有如此多的民族,這樣的人口民族比,比魔幻之國——印度的人口結構還要復雜。阿三的人口結構雖然也是亂七八糟,但是架不住它人多啊,情有可原,而且其人口基數超級巨大,主要民族的份量就能提上去。
而緬族雖是緬甸的主要民族,卻不占絕對主體。緬甸共劃分為七省七邦,七省歸緬族,七邦則是其他民族的自治邦。七邦的領土面積是要超過七省的,占據大半江山。
19世紀時期,英國人殖民統治緬甸時,跑過來瞪大眼睛一看,我的天!如此一個彈丸小國,民族雜多如牛毛,數都數不清,這直接統治的成本會高出天際……
后來英國人眼珠子一轉,想出了分而治之的法子,就是鼓勵各民族之間的矛盾沖突。緬族聚居區歸英國直屬統治,其他少數民族聚居區可以自治,英國人甚至暗中支持這些少數民族地區建立自己的武裝力量。
英國這樣搞的目的,就是要讓緬甸全國一盤散沙,無法組織出統一的反抗力量,從而減少英國的殖民統治阻力。至于緬甸會不會因此陷入長期的國家分裂狀態,關他英國鳥事?
英國非常擅長操盤這樣的國家分裂“大案”,素有“攪屎棍”的美譽,在他漫長的對外殖民統治時期,印巴分治事件和巴以分治事件等都是其杰作。印巴分治事件使得印度地區分裂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巴以分治事件使得巴勒斯坦地區分裂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這兩個事件造就了兩對世仇,至今都打得不可開交,英國人看得不亦樂乎。
很顯然,緬甸也成了英國分而治之策略下的犧牲品。當英國勢力從緬甸撤離后,給獨立后的緬甸留下了什么爛攤子呢?
緬甸獨立至今,135個民族,卻有136支民族地方武裝,基本做到了每個民族人手一支,相當炸裂!其中具有正式明確地盤、明確綱領、明確編制名稱的民族地方武裝勢力起碼有35支乃至以上。有數支地方武裝還具備了能夠與緬甸中央政府軍對打抗衡的實力。
在英國長期分而治之的殖民統治下,這些少數民族地區早已習慣了地方自治的政治狀態,對所謂“緬甸”的國家概念很模糊,再加上擁有自己的武裝力量,他們對認不認同緬甸中央政府就顯得相當無所謂。為什么要認同呢?認同了還要被那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中央政府所管制和抽稅,看起來百害而無一利。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后來被尊為“緬甸國父”的昂山開始籌備緬甸獨立建國的事宜,他一看到緬甸內部一盤散沙的稀爛局面也是一陣頭大,內心估計是崩潰的,這尼瑪太難了!如果要用武力統一全國,就得跟那一百多個少數民族勢力一個一個地死磕過去,要打一百多次統一戰爭,這誰受得了?
和平統一才是當時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子,那就得去談判,要談判,必然要妥協、要犧牲掉一些國家主權。
1947年,昂山與各少數民族代表談判的結果,便是《彬龍協議》的簽署通過。通過簽署《彬龍協議》,各少數民族地區在名義上承認歸屬緬甸中央政府領導,認同“緬甸”這個國家概念。
意思就是,緬甸在名義上是一個國家。那實際上呢?
其實我們仔細一看《彬龍協議》的內容,就會覺得非常荒誕。按照《彬龍協議》的規定,撣邦、克欽邦、欽邦等各個少數民族地區在國家政治中享有充分自治,允許擁有獨立的政府、軍隊、財政、司法、人事權力,不對緬甸中央政府承擔具體義務,還可以在建國十年后選擇是否獨立建國。
這就說得很直白了,各少數民族地區在緬甸國內其實就是獨立政權,屬于“國中國”,緬甸就是一個僅存于“面子上”的國家。
昂山也沒辦法,他求爹爹告奶奶、已經是盡力了,若不這樣妥協,緬甸連成立一個“面子上”的國家都辦不到,會分裂成數個、乃至數十個、甚至上百個的小國家,局勢會更加地一團亂麻、無法收拾,天王老子來了也沒轍。
昂山的計劃是,先用《彬龍協議》讓緬甸勉強成為一個名義上的國家,穩住局勢,至少可以獲得十年的緩沖時間,然后在這十年內慢慢壯大中央政府的力量、整合其他勢力。
昂山的思路是對的,至少不會讓緬甸的局勢立馬成為死局,十年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事情。
但是昂山還沒等到緬甸宣布獨立那一天,就被他的政敵——“失心瘋”的愛國黨主席吳素派人刺殺而身亡了。
等到緬甸正式宣布獨立后,中央政府居然不承認所謂的《彬龍協議》了,說那是昂山簽的,昂山現在死了,就跟他們沒半毛錢的關系了。
真是人死茶涼協議黃。
緬甸的中央政府里似乎都是一群懵漢,沒人能理解昂山的良苦用心,也不懂怎么拖延時間,他們竟然簡單粗暴地選擇立即跟各少數民族勢力直接翻臉,緬甸時局瞬間走入了失控和崩解的狀態。昂山要是活過來,看到自己苦口婆心爭取來的十年緩沖時間眨眼就沒了,估計要大罵“一群蠢材!”
于是乎,各少數民族勢力立馬進入造反狀態。
1950年,緬甸爆發了意料之中的大規模內戰,當時的緬甸中央政府根本沒有能力通過軍事手段統一緬北和緬南,所以這場內戰玩成了無限游戲,全國上下打成一片。
這就是沒有實力卻喜歡口嗨的結果,當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掌握不了具備壓倒性優勢的武裝力量,國家必將陷入內戰浩劫。
1962年,軍事將領吳奈溫發動政變,成立軍政府。這就在緬甸歷史上再次帶了一個極為惡劣的頭,軍政府實行獨裁的軍事統治,法律成為擺設,一切以武力為尊。誰掌握了軍權,誰就可以踐踏法律,肆意妄為。
軍政府上臺,更加限制了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內戰只會打得更兇,緬甸繼續無限期地陷入軍閥割據的分裂狀態。
2021年,緬甸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再次發動軍事政變,推翻民選政府,建立軍政府,將緬甸再次拖入獨裁的軍事統治之下。
直至今日,軍政府還在蹦跶,緬甸全國一片大亂,社會秩序蕩然無存,誰有槍炮誰就是大爺。少數民族地區自然遍地都是地方武裝,就連緬族七省之地都活躍著大量散裝的地方民團勢力,中央也分裂成軍政府和民盟兩大勢力互相對掐,大家都各自為戰,互相搶奪地盤,簡直是全民武斗、舉國狂戰。
叁——從毒品王國到電詐王國的演變
社會秩序狂亂,必然導致經濟崩潰,居民連活著都難,更何況發展經濟。而緬甸軍政府更是不知經濟發展為何物,只能依賴戰場上的成績來顯示自己的存在感,于是越打越帶勁,經濟更加停滯不前甚至萎縮,很多年輕人為了能吃口飽飯而被迫加入武裝組織,因此造成惡性循環,這就是所謂的越打越亂、越亂越窮、越窮越打。緬甸如此爛透了的局勢,在國際上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七國集團將緬甸納入黑名單,東盟禁止緬甸代表參加2025年峰會,如此一來,外資更是不敢進入,越發加劇緬甸經濟走向崩壞,這又是一個惡性循環。
聯合國統計到緬甸的人道主義需求達到了瘋狂的程度,至少有2000萬人需要人道主義救助,占到總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如此天文數字的貧窮程度,使緬甸成為了世界上最不發達的國家之一。
但是,就算是如此貧窮的緬甸,也需要支付舉國亂戰的成本,因為打仗需要錢啊。買武器彈藥、供養兵員等都是需要持續不斷地燒錢,可是戰亂導致正常的經濟活動遭到破壞,緬甸的各個軍閥勢力又要從哪里去搞錢呢?
如果這個時候眾多犯罪分子們找上門來,紛紛奉上保護費,那些軍閥頭子們會不會笑納呢?
估計他們只會覺得多猶豫幾秒都是傻逼……
只要能搞到錢,傷天害理又如何?偷、騙、搶又如何?
緬甸如此的狂亂國情,早已超出了正常法治社會的想象,簡直成了犯罪分子們的狂歡天堂。在這里沒有“違法”的概念,因為不存在法律,到處都是“三不管”,如果要有社會法則,那只能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拳頭和槍炮就是道理,或者說軍閥頭子們的話就是法律,所謂“言出法隨”,不過如此。
于是乎,為了搞錢,緬甸以前是毒品王國,現在又進化成了電詐王國……
世界上曾有三大毒品源地,分別是阿富汗、伊朗、巴基斯坦等三國邊境的“金新月”地區,哥倫比亞、委內瑞拉等兩國交界的“銀三角”地區,和緬甸、老撾、泰國等三國交界的“金三角”地區。
沒錯,影視劇里經常出現的“大名鼎鼎”的毒品產地——“金三角”地區是真實存在的,而且就在緬甸北部一帶,總共包括了緬北的撣邦、克欽邦和泰國的清萊府、清邁府北部以及老撾的瑯南塔省、豐沙里、烏多姆塞省、瑯勃拉邦省西部等地,共有大小村鎮3000多個。
“金三角”地區曾是世界上最大的海洛因類毒品產地,制毒歷史可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基本上與緬甸建國歷史持平,其罌粟種植面積的高峰期在100萬畝以上,年產罌粟2650噸至2800噸,年產海洛因可達200噸左右。據可靠統計,“金三角”地區的罌粟產量可占據全球市場20%的份額,每年經過此地販運的海洛因更是高達世界總量的60%-70%,該地區海洛因的年生產能力能滿足全球海洛因兩年的消費量。
后來因為泰國政府大力禁毒,“金三角”地區的毒品產業大部分都轉移到了緬甸境內,反正舉國狂亂的緬甸遍地都是“三不管”地區,那些瘋狂打仗的軍閥勢力們正愁搞錢太慢,一聽那些毒梟們都要跑過來,好啊!這是送錢來了!于是來者不拒,自2006年以來,緬甸逐漸成為僅次于阿富汗的全球第二大罌粟生產國。
然而,隨著全世界禁毒風潮的興起,毒品行業的風險變得越來越高,利潤隨之越來越低。緬甸軍閥們急于尋求可以替代毒品行業的其他暴利行業,電詐集團勢力正是看準這個時機走入了緬甸混戰軍閥們的視野中。
當把電詐與販毒對比起來看,軍閥們瞬間覺得販毒不香了。
毒品的制作周期長,因為罌粟有成長周期,而且產量不穩定、受氣候和種植面積影響,再加上運輸成本也高,販毒產業鏈太長,一旦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就會導致利潤大減、血本無歸甚至把命搭進去。販毒的客戶目標也比較狹窄,利潤市場有限,科技含量又低,無法吃上時代紅利,比如無法網購……
電信詐騙就不一樣了,它的時間成本可以忽略不計,詐騙新手被培訓三天就可以上手作案行騙,再圈個地,把封閉園區一圍,將外界環境的干擾風險降到最低,就能穩定營業。而且電詐的運輸成本為零,只需有電有網,理論上全世界所有網民都可以是它的客戶目標,利潤市場無上限,還能緊跟時代步伐,不斷迭代更新網絡技術工具,吃盡技術紅利。
總而言之,電詐和販毒相比,不僅風險低,而且利潤超高。據聯合國統計,僅在2023年一年,東南亞電詐集團勢力的總收入可能高達370億美元。
這什么概念?2023年柬埔寨的國內生產總值也才321.7億美元,也就是說,在東南亞,電詐犯罪集團勢力是富可敵國的存在。
面對如此暴利的電詐行業,緬甸從“毒品王國”到“電詐王國”的過渡就顯得很絲滑了。
電詐集團勢力與緬甸軍閥勢力一拍即合,雙方迅速勾結起來,這就滿足了本文之前所說的——犯罪產業聚集地要誕生須滿足的第四個條件:龐大的犯罪產業聚集地的存在,必然要與當地具有統治權力的保護傘形成利益共同體。
電詐集團勢力負責搞錢,緬甸軍閥勢力則對其提供保護,并收取保護費。而且,眼看著電詐集團勢力是個似乎取之不盡的搖錢樹,各大軍閥明面上可能還會端著,暗地里估計都是夾道歡迎,正所謂“伸手不打送錢人”啊。不僅地方武裝如此,緬甸軍政府估計也是如此。
比如拿緬東妙瓦底來說,電詐收入的分配可能是這樣的,園區公司老板拿五成,地方軍閥保護傘拿三成,緬甸軍政府拿兩成……
所以,緬甸的電詐問題,不僅僅是犯罪問題,還關系到緬甸的國家治理問題。只要緬甸國情不變,它的土壤里,以前能長出毒品產業,現在長出了電詐產業,以后可能還會長出比電詐更猛的玩意……
鏟除電詐,對緬甸來講治標不治本,要打破“越打越亂、越亂越窮、越窮越打”的魔咒,首先得停戰,才會有解決其他問題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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