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有成名,你們還會與我相認嗎?”
3歲那年,金在中被血脈相連的親生父母狠心拋棄,兩人看他就像是一個拖油瓶。
幸好他遇見了把自己視如己出的養父母,一直無條件的支持他的所有愛好。
長大后,他被娛樂公司相中,成了紅遍亞洲的偶像。
此時看到兒子功成名就的親生父母找上了門,大言不慚的讓他給自己養老,被拒絕之后還反手把金在中告上了法庭。
面對拋棄自己的父母,他應該出這份贍養費嗎?
出道即爆火 紅遍亞洲
2003年,金在中和經紀公司的其他四名練習生,組成了“東方神起”組合正式出道。
當時,公司對這5個人的定位,不僅僅局限于韓國本土的偶像明星,看組合名字也知道,他們的目標是想紅遍亞洲。
出道之后,他們很快就刷新了韓國票房市場。
金在中也憑借出色的唱跳能力和優越的外形,迅速走紅。
一年后,公司為他們量身打造了日本單曲《Stay With Me Tonight》,一舉斬獲亞洲音樂的最高人氣大獎。
其中,團內最火的就要數金在中。
他不僅在唱跳領域俘獲了很多年輕粉絲的心,因為流量高,還有不少的影視資源也找上門,想讓他去客串角色。
從小就堅定目標想要往娛樂圈發展的他,終于通過自己的努力嘗到了大紅大紫的滋味。
然而,就在他的事業蒸蒸日上的時候,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會因為一場官司、兩個人,迎來出道以來最大的危機。
2006年,金在中正在錄制一首單曲的MV,手機突然接到一個電話。
“在俊啊,是媽媽,你過得好嗎?”
他以為是誰打錯了電話,禮貌的跟對方說自己不叫在俊,電話撥錯了,就準備掛掉。
可電話那頭的人,卻一直堅信自己沒有打錯,還叫出了他現在的名字。
更讓他意外的是,對方堅稱自己才是他的親生母親。
這個電話徹底打亂了金在中的生活,因為他從不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
因為這20年的生活,金在中過的真是太好了,所以他從沒有懷疑過自己的身世。
被父母拋棄
金在中的原名叫韓在俊。
三歲之前,他生活在一個充滿了爭吵聲的家庭。
幾乎每一天,父母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小事吵起來沒完。
在他出生三年后,父母的婚姻終于在沒完沒了的爭吵中,走到了盡頭。
離婚之后,在俊的撫養權成了最大的問題,和現在離婚為了爭孩子打的不可開交不同,那時候掙錢不多的他們誰也不愿意帶著這么一個拖油瓶。
最后經過商量,從沒有在一件事上達成一致意見的他們,默契的決定把在俊送人。
父母離婚的第二天,在俊就被送到了養父母的家里。
后來養母上節目說,當時自己家里已經有了8個女兒了,根本沒有收養孩子的想法。
但是小小的在俊看到她之后,小心翼翼的張開雙手抱住了她,喊了一聲“媽媽”。
就是這聲“媽媽”,讓她決定不管今后的生活如何艱難,她都一定要把這個孩子養大成人。
和在俊的父母商量過后,他們給在俊把名字改成了金在中,正式收養他,并且親生父母保證,不管今后如何,這個孩子和自己都沒有關系了。
在養父母的家里,更名為在中的在俊,過上了從沒有過的幸福生活。
家里有8個姐姐,她們都喜歡這個弟弟,雖然家里的條件不好,但是從小大家事事以他為先。
漸漸地他忘記了自己的身世,把養父母當成了自己的親生父母。
而為了讓他徹底的融入這個家庭,養父母便稱自己的小女兒和金在中是龍鳳胎。
大家默契的守著這個秘密,在養父母和姐姐的庇佑下,金在中度過了無憂無慮的童年。
上中學之后,金在中喜歡上了音樂,雖然家里的條件不好,但是父母和姐姐還是十分支持他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可以說,正是因為被金家收養,他才能有機會達到后來的成就。
然而,他們怎么也沒有想到的是,這份平靜會被他的親生父母打破。
被父母告上法庭
金在中大火之后,親生父母在電視上看到了自己的兒子。
看到兒子過的這么好,他們自然不甘心為別人做嫁衣。
于是,親生母親第一時間聯系了他。
但沒想到的是,兒子早已經把他們忘了個干干凈凈。
事實上,接到電話的金在中,在母親的提醒下,早已經想起了幼年時候的遭遇。
他只是不想原諒曾經把自己棄如敝屣的親生父母。
在他的心里只有養父母和自己的姐姐才是自己的家人。
成名之后,他給養父母買了一套價值幾十億韓元的豪宅,在難得的休息間隙,還經常回家陪伴父母,給父母做菜。
上節目的時候,養父母也夸獎他“我們在中是最孝順的孩子”。
看到這一切的親生父母,更加不甘心了,在他們心里,這一切本該應該是自己來享受的。
于是,看到兒子不認自己之后,2006年,親生父母聯手把他告上了法庭。
他們大言不慚的說,自己當初把金在中送走是迫不得已,而且在這十幾年期間,一直有關注他的成長,做到了父母應盡的義務。
如今他已經是紅遍亞洲的偶像了,怎么能不認自己的親生父母呢,這不是給粉絲樹立一個不好的榜樣嗎?
應該原諒嗎?
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金在中的事業受到了不小的沖擊。
很多不明真相的觀眾,在得知他拒絕和自己的親生父母相認之后,紛紛譴責他是個不孝順的孩子。
公司被迫把他的工作全部停掉,正在籌備的專輯也被扼殺在搖籃里。
韓國的造星速度堪稱世界第一,親生父母看到這個狀況之后,生怕自己的兒子事業夭折,沒有辦法給自己養老,就接受了法庭的調解,撤銷了對他的指控。
而金在中的養父母也為兒子打抱不平,在綜藝節目上說出了他身世的故事。
這才挽回了他的事業。
在養父母的勸導下,金在中也和自己的父母和解了。
但是想要毫無芥蒂的在一起生活,那是不可能的,他唯一能做的,也許只有不恨他們。
之后,金在中的事業迎來飛速發展,還參加了日本的紅白歌會,這是日本最高水準的歌唱晚會,這代表他成功的實現了當初經紀公司對他的定位,紅遍亞洲。
如果他的事業沒有這么紅火的話,父母還會來找他嗎?
這是一直困擾他的問題,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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