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打電話、發(fā)信息、設置導航...
高速行車過程中這些不以為然的分心舉動
看似微不足道
實則危險重重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因分心駕駛引發(fā)的交通事故,確保廣大交通安全參與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三支隊持續(xù)開展駕車撥打接聽手機違法行為查處,現將近期記錄“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引以為戒。
01
案例一
車輛號牌:渝HW6***
違法時間:2025年3月10日 17:37:28
違法地點:G65包茂高速南川至武隆方向1719公里100米
違法行為: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02
案例二
車輛號牌:豫NZ6***
違法時間:2025年3月10日 19:33:53
違法地點:G65包茂高速南川至武隆方向1719公里100米
違法行為: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04
案例三
車輛號牌:渝DF0***
違法時間:2025年2月18日 03:24:40
違法地點:G65包茂高速南川至武隆方向1719公里100米
違法行為: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05
案例四
車輛號牌:渝DU0***
違法時間:2025年2月18日 05:02:19
違法地點:G65包茂高速南川至武隆方向1719公里100米
違法行為: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06
案例五
車輛號牌:皖LF5***
違法時間:2025年2月20日 10:06:11
違法地點:G65包茂高速南川至武隆方向1711公里400米
違法行為: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08
案例六
車輛號牌:渝D67***
違法時間:2025年2月20日 05:14:17
違法地點:G65包茂高速南川至武隆方向1719公里100米
違法行為: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09
案例七
車輛號牌:渝AE0***
違法時間:2025年2月20日 11:09:41
違法地點:G65包茂高速南川至武隆方向1719公里100米
違法行為: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以上車輛的駕駛人將面臨罰款200元,記3分的行政處罰。
法律鏈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六項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3分。
重慶公安交管部門提醒:
高速公路分心駕駛極易引發(fā)嚴重的交通事故,為確保行車安全,切勿在行車途中隨意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信息、撿拾物品等,如果一旦發(fā)生故障或事故,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九字要訣,請廣大交通安全參與者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文明行車、平安出行。
☆ END ☆
編輯:彭盛熒
來源:重慶交巡警
審核:秦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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