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過程是一個競爭過程,有著嚴格的規范,以保證它的公開、公平。招標不是“走走過場”,是實實際際的按章程辦事。
近日,315誠搜網公益調查員接到淶水縣群眾投訴,淶水縣沖之大街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項目EPC施工總承包項目,項目正在招標,中標人尚未確定,工程確已經開始施工建設。投訴人質疑項目“未招先建”,招標流程或許也將淪為一場“走秀”。
據河北省招投標服務信息平臺顯示:淶水縣沖之大街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項目EPC施工總承包項目已由淶水縣發展和改革局批復批復文號淶水發改投資〔2024〕36 號,招標方案已核準,核準表編號為淶發改招標核[2024]00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淶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縣級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建設地點:淶水縣招標人指定地點。建設規模:本項目包含電力管線,通信管線,路面恢復,公交站及附屬配套工程等。其中電力管線 26146 米;通訊管線 27056 米;人行道路面恢復 49672 平米;;公交停靠站 22 座。招標概算為 2961.83 萬元,其中設計費 28.74 萬元、建筑工程費 2933.09 萬元。標段劃分:1 個標段。計劃工期:13 個月(含設計周期 20 日歷天)。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 年 3 月 20 日 8 時 30 分,
投訴人表示:淶水縣沖之大街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項目2月10日開始建設,目前從向陽路至太行路沖之大街段路南側已經全部進行圍擋,各種水泥管段已經進行安裝,有些管道已經安裝完成,現場可以看到覆蓋的土質為新土。據現場施工人員介紹施工單位為天辰建筑公司,而對于項目正在招標的這種情況投訴人表示非常疑惑!
315誠搜網公益調查員致電項目業主單位淶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正在修建的是2024年招標的淶水縣沖之大街改造提升項目EPC。投訴人表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下載的淶水縣沖之大街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初步設計中顯示,該文件是2024年3月份保定城投設計院設計,這與淶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說淶水縣沖之大街改造提升項目EPC招標日期一致。
淶水縣沖之大街改造提升項目EPC中施工內容:沖之大街長度為4243.845米。主要建設規模: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人行便道、電力通信預埋管道、照明工程、景觀綠化工程、配套服務設施等,招標概算為8122.53萬元,其中設計費75.27萬元、建筑工程費8047.26萬元。標段劃分:1個標段;計劃工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含設計周期20日歷天)。值得一提的是,招標工期是9個月,中標信息中工期卻變成了20個月。
據兩個項目的建設規模來看2024年招標的淶水縣沖之大街改造提升項目EPC和淶水縣沖之大街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項目EPC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內容基本相似。淶水縣沖之大街改造提升項目EPC招標信息顯示設計費用設計費75.27萬元;淶水縣沖之大街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項目EPC施工總承包設計費 28.74 萬元,當時為何不把兩個項目一同設計?投訴人非常不解的表示, 現場已經開始填滿作業,淶水縣沖之大街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項目EPC施工總承包這個項目施工的時候再一次挖土施工嗎?
《招標投標法》第五條規定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項目名稱相似但實際內容存在重復或交叉,招標人需確保項目獨立性,避免通過名稱混淆規避監管,導致同一標的被拆分或重復招標。淶水縣沖之大街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項目EPC施工總承包項目“變身”淶水縣沖之大街改造提升項目EPC是否存在隱情,淶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既是甲方也是監督部門,監督部門和甲方如果明知兩個項目不是一個項目為什么項目名稱如此相似,是否有交叉招標?套取國家資金嫌疑?在以后的監督過程中如何保障投標人合法權益,保障招標過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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