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孩子購買
10年的跆拳道培訓課程
但培訓機構提供兩年課程后
就“跑路”了
案情回顧
某藝術培訓公司系從事非學科類培訓的企業,其跆拳道培訓的活動優惠價格為一年96節課程,共計1980元。2021年7月3日,劉某為孩子報名參加跆拳道培訓班,訂購了10年的課程共計19800元,通過微信轉賬方式繳納全部學費。
2023年8月26日起,某藝術培訓公司停止跆拳道培訓。因某藝術培訓公司未完成雙方約定的課時及考試,雙方協商無果,劉某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的教育培訓合同,并返還學費15840元。
法院審理
蘆溪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與某藝術培訓公司依法成立教育培訓合同,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某藝術培訓公司自2023年8月起停止跆拳道培訓,其行為已經構成違約,且其明確表示不會再經營跆拳道培訓項目,案涉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故劉某主張解除雙方的教育培訓合同,合法有據,某藝術培訓公司應向劉某返還剩余學費。案涉合同約定培訓期限十年,實際履行二年,故某藝術培訓公司應向劉某返還八年學費共計15840元,法院依法判決支持劉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消費者應加強自身的維權意識
優先選擇正規機構
保留好繳費憑證等有關材料
以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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