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時報
2025年3月28日,緬甸中部發生了7.9級強震。在東盟災害管理人道主義援助協調中心(AHA center)的統一協調下,東盟各國或提供救災資金,或派遣人員前往一線開展援助工作。這充分展現了東盟在人道主義援助議題上高度一致的態度,同時也表明現有的地區災害應對合作機制仍有進一步升級的潛力。作為東盟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中國也爭分奪秒投入救災工作。未來可以考慮在中國—東盟的合作框架下,加強人道主義援助和防災減災領域合作,發揮各自比較優勢與獨特經驗,共同建設“安寧家園”。
自2021年緬甸政局突變以來,東盟內部圍繞“五點共識”的落實長期存在分歧。在“五點共識”推進受阻的背景下,面對突如其來的自然災害,東盟秘書處召開特別緊急會議,部署緊急反應和評估小組,將各成員國以人道主義援助為紐帶團結在一起,迅速開展聯動救援。這場救災行動不僅強化了東盟應對危機的團結,也向外界展示了東盟能夠處理好內部事務的能力。
緬甸發生地震災害后,中國也迅速派遣救援隊伍、提供資金、捐贈物資、調動衛星、分享信息等,這一系列舉措有力地展現了地區大國的責任擔當。過去20年來,中國與東盟的救災實踐推動著中國—東盟地區救災合作逐步深化。2004年印度洋發生海嘯災難,次年第12屆東盟地區論壇上,各國首次強調地區協調和合作在減少災害和加強應急援助中的積極作用,并支持簽署“建立災害控制和應急反應協議”。2008年緬甸遭受熱帶風暴“納爾吉斯”后,次年第四屆東亞峰會發布了《災害管理帕塔亞聲明》,認可中國對于降低災害風險和災害管理的重要作用。2013年菲律賓被超強臺風“海燕”侵襲,東盟第十六次領導人會議提出制定“中國—東盟救災合作行動計劃”,作為加強減災救災合作機制化的地區性倡議。2020年極端氣候影響地區各國,同年的第二十三次領導人會議就建立中國—東盟災害管理部長級會議機制達成共識,此后逐年共舉行四屆災害管理部長級會議,并批準實施《中國—東盟災害管理工作計劃(2021-2025)》。
可見,深化中國—東盟災害管理和人道主義救援合作具備深厚的實踐基礎。這些年來,在東盟成員國每一次受災的艱難時刻,中國都始終堅定地支持東盟的中心地位,在中國—東盟的合作框架下開展救災工作,以人本主義精神踐行親誠惠容的周邊外交理念,以實際行動詮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深刻內涵。在制定新版五年《中國—東盟災害管理工作計劃》時,可充分吸收本次緬甸救災行動積累的經驗,推進雙方在災害風險評估和監測、預防和減輕、備災和響應、韌性恢復等領域的戰略對接。
中國—東盟救災合作已具備將人道援助從臨時響應向機制合作升級的基礎。雙方資源和能力的互補性明顯,中國在救援技術、方案、資金等方面有優勢,東盟國家則具有地理與文化適配性,更了解區域內各國的災害特性。基于此,可考慮構建中國與東盟“防災—救援—重建”全周期機制。
第一,加速中國—東盟應急物資儲備庫與網絡升級,建立常態化的物資綠色通道和白名單制度,保障救援人員、物資的通暢流動和合理配置。第二,加強災害預防和管理培訓合作,推進中國—東盟應急管理合作基地建設。提供在地化能力支持,繼續開展相關培訓,升級搜救和醫療裝備,幫助其提升本土救援和醫療水平。第三,加強災害預警合作,通過共享氣象衛星數據與導航定位系統,構建覆蓋更廣范圍的災害監測走廊,推動地區災害數據的透明化。第四,建議將短期應對與災后重建相結合。設立覆蓋區域的災后重建資金池或低息貸款,為受災地區的重建和韌性恢復提供融資支持。
總之,此次緬甸地震救災行動中,地區國家的共同努力彰顯了東盟團結精神與地區合作持續升級的潛力。深化地區災害應對合作機制是加強地區合作的一個重要抓手,在這個意義上,中國—東盟著力構建“防災—救援—重建”全周期機制,可以為全球災害治理提供亞洲經驗。(作者分別是北京大學區域與國別研究院博士生、商務部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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