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4月1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鄧詩中(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來賓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鄧詩中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來賓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鄧詩中利用擔任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鄧詩中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鄧詩中,1969年4月生,廣西全州人,199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曾任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兼政治部主任、紀檢組長(正處級),四級高級法官。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2021年10月15日,鄧詩中當選河池市中級法院院長。
2024年11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鄧詩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知法犯法,“靠案吃案”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5年1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鄧詩中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鄧詩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和接受宴請;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紀法意識淡薄,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知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處理、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鄧詩中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鄧詩中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河池市第五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作者: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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