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汾縣汾城鎮尉村遭遇大風揚塵天氣,導致村內煤塵漫天,嚴重影響村民生活。4月15日,有媒體工作人員實地探訪發現,尉村周邊存在多處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的儲煤場,煤泥裸露,車轍遍布。其中,“豐晶垣洗煤廠”附近儲煤場防塵網半遮半掩,另有原煤堆在無任何覆蓋的情況下被機械作業揚起大量煤塵,隨風飄散至尉村。
媒體工作人員發現,盡管揚塵污染嚴重,但相關儲煤、洗煤企業似乎并未受到有效監管。4月16日,汾城鎮分管環保的武裝部長張超在與媒體工作人員會面時表示,對于已整改的小儲煤場表示認可,但對于有手續的企業,他坦言“管不了”,認為這屬于環保部門的職責范圍。此言一出,不禁讓人質疑鄉鎮政府在環保監管上的不作為和推諉責任。
根據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地方政府負有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氣污染。儲煤廠、洗煤廠等企業應嚴格執行防塵措施,如覆蓋、噴淋等,以減少揚塵污染。然而,在襄汾縣汾城鎮,這些法律法規似乎并未得到有效執行。
此次大風揚塵事件不僅暴露了當地政府在環保監管上的漏洞,也反映出“先發展再治理”的陳舊理念仍然根深蒂固。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環境保護同樣重要,不能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保護生態環境#
來源:頭條號—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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