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確,延退實施,科級公務員,1966年出生,不能彈性延遲退休?
2025年開始,延遲退休已經正式實施,同時還有一個新規也同步落地了,那就是彈性退休辦法,這就讓個人在退休年齡上多了選擇空間。不過,彈性退休辦法,對于不同人群是有區分的。那么,作為科級公務員,1966年出生的話,是不能彈性延遲退休嗎?
像1966年出生的公務員,如果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顯然屬于男性,根據延遲退休時間表,他們的法定退休年齡將從60歲變為60歲4個月至60歲6個月,也就是最晚需要延遲半年退休。
不過通過彈性退休,個人的退休年齡是存在多個區間的,比如可以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最早能提前3年退休,也可以選擇彈性延遲退休,同樣最晚可以繼續延遲3年退休。其中,彈性提前退休,要求相對寬松,個人可以單方面向用人單位提出提前退休意愿即可,而彈性延遲退休,個人就需要跟單位協商一致后,才可以延遲。而且,有幾類人,是不被允許彈性延遲退休的。
這里面就明確提出了公務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應該及時辦理退休,不能再繼續彈性延遲退休了。無論你是科級公務員,還是其他級別的公務員,都是按照這樣的原則來實施。
我們來舉例介紹一下,假設一位1966年5月出生的男性,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5個月,通過彈性退休,他的法定退休年齡可以為60歲至60歲5個月,也可以為60歲5個月至63歲5個月。但是如果他屬于公務員的話,法定退休年齡就是60歲至60歲5個月。
當然,由于公務員法的存在,在工齡達到30年的公務員,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退休年齡可能比60歲還要早,不過現實中申請提前退休的公務員,還是比較少,畢竟公務員在職期間的福利待遇,要比退休后的待遇更好一些。
所以,作為1966年出生的科級公務員,在2026年5月至2027年6月陸續達到退休年齡,他們需要到齡后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不能繼續留在崗位上。此外,像在2026年、2027年退休的科級公務員,還是屬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仍然有過渡性養老金,而且可以按照新辦法來計算待遇,整體的養老金水平也是比較高的。
綜上所述
2025年開始,延遲退休和彈性退休同步落地實施,個人法定退休年齡雖然面臨延遲,但是可以通過彈性提前退休,仍然可以實現按原退休年齡辦理退休,也可以繼續延遲退休,最晚再繼續延遲3年。不過對于公務員,當然也包括科級公務員,政策上要求到齡后就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不能再彈性延遲退休。也就是說1966年出生的科級公務員,法定退休年齡最晚為60歲6個月,不能是63歲6個月,現在大家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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