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海峽對岸的臺島地方沒多大,島內死硬分子和宵小之輩的氣焰卻很是囂張。在“倚武拒統”一事上,臺當局不僅以“向美國交保護費”的方式,買到了不少美制裝備,其還試圖大搞所謂的“自力更生”,自行研發(fā)一部分技術類重裝備。然而,小小的臺島基本也就那點輕重工業(yè)水平了,根本無法在真正的現代技術密集型武器的研發(fā)方面,拿出什么像樣的成果。
島內媒體的報道
據島內媒體報道,臺灣地區(qū)陸軍將取消“獵豹”輪式突擊炮的研發(fā)專案,理由在于其最多僅能搭載105毫米口徑線膛炮,無法升級到搭載120毫米口徑滑膛炮的水平,難以有效提升島內陸軍的反裝甲火力強度。看起來,幾年前曾被諸多島內媒體所炒作和追捧的所謂“‘獵豹’輪式坦克”項目,基本就要告吹了
行駛測試中的“獵豹”
說起“獵豹”,當年可是頗受臺灣陸軍高層的期待。按照計劃,“獵豹”將搭載一門120毫米口徑主炮,可在反裝甲作戰(zhàn)中發(fā)揮出比臺軍現役的M-60A3和M-48H等主戰(zhàn)坦克更強大的威力,因為后兩者仍在使用早已落伍的105毫米口徑主炮。同時,憑借輪式底盤的高機動性,“獵豹”有望實現“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效果,以靈活機動的方式對抗解放軍登陸部隊使用的地面載具。
“獵豹”的炮塔體積很大
然而,從項目開始之初,就曾出現一種帶有悲觀色彩的聲音,即“島內的車輛工業(yè)技術和火炮技術有限,恐難以實現大口徑高膛壓滑膛炮裝上輪式裝甲車”的目標。現在看來,這番話還真應驗了,顯然是內行才能點出來的問題。
解放軍11式突擊炮的炮塔尺寸很協調
我們知道,大口徑高膛壓滑膛炮射擊時,會產生相當大的后坐力。在此類火炮上車一事上,人們通常采用兩種方法來應對巨大的瞬間后坐力。一是加大車重、尤其是車輛底盤的重量,以承受住火炮射擊時后坐力;二是開發(fā)低后坐力火炮,如通過綜合運用延長后坐距離、增加炮口制退器、換用新型炮鋼等手段來降低后坐力,進而讓車重不那么大的車輛底盤,也能搭載和運用大口徑火炮。
日本陸自16式突擊炮的炮塔也并不突兀
而對于車重通常遠小于履帶式底盤的輪式裝甲車底盤來說,加大車重這條路基本是不可能指望的,故其只能選擇尋求低后坐力火炮。于是,事情一下子就超出了島內軍事工業(yè)的能力上限了。從現有的“獵豹”突擊炮樣車來看,其給人的一個非常強烈的印象就是“頭很大”,即炮塔尺寸和底盤顯得有些不匹配。
意大利“半人馬座”突擊炮
之所以會這樣,就是因為島內“玩不出”合格的低后坐力火炮,在降低火炮后坐力一事上,基本只會“延長后坐行程”這一招。而延長了后坐行程,自然就需要把包裹炮身后部的炮塔做得更大一些,這樣才能讓炮塔空間足以容納炮身的向后運動。相比之下,同樣搭載105毫米口徑主炮的解放軍11式輪式突擊炮、日本16式輪式突擊炮、意大利“半人馬座”輪式突擊炮等,均在炮塔尺寸方面做得比較好,絲毫沒有島內“獵豹”宛如“大頭兒子”一般的表現。
“大頭兒子”一般的“獵豹”
而這還只是在搭載105毫米口徑主炮上的表現,在沒有像樣的低后坐力火炮技術的情況下,如果最終“獵豹”真的強行裝上了后坐力更大的120毫米口徑主炮,那其會“頭大”到何種程度呢?還有多少實用價值呢?這些問題的答案顯然都不樂觀。臺當局和軍方高層放棄繼續(xù)硬搞超出自身能力上限的“獵豹”,也算是難得地做了個正確的選擇,順便也給解放軍省了點事,這不挺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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