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從嚴監管信號不斷釋放,又一城市開出首張罰單!
近日,雙證合規司機鄭師傅被荊門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開出罰單,這也是荊門開出的首張“異地經營”罰單。
3月底,荊門市交通執法人員交通執法人員在掇刀區飛機場路檢查時,發現一輛外地車牌的車在跑網約車。經調查,司機鄭某提供的相關證件注冊地均為武漢,而網約車訂單的行程為荊門市半山豪苑至荊門市碧桂園,網約車起訖點兩端均不在許可范圍內。
執法支隊負責人表示,鄭師傅的行為不僅擾亂市場秩序,且車輛未納入本地安全監管體系,存在乘客權益缺乏保障、脫離監管等風險。目前,鄭師傅因未取得本市網約車從業資格證,被立案查處并罰款,涉事網約車平臺也將被約談。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網約車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的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若被相關部門查處將處以5000 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 30000元。
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網約車平臺公司給網約車車輛派單時,既不能超出自己公司的經營范圍,也不能超出指派車輛許可的經營范圍!
不過,乘客有時候有從網約車平臺公司或者網約車車輛經營地跑到外地去的需求,當乘客的行程超出了網約車經營的地域范圍時,只要起訖點一端是在本城市,不管目的地是在任何其他的城市,又或者是從任何一個城市的出發,都不會被認定為“超范圍經營”。
那么有司機表示,為什么明明“超范圍經營”,還能接到網約車平臺派來的訂單呢?當前網約車行業監管已進入數字化、精準化階段,異地經營作為擾亂市場秩序的主要問題之一,正成為執法重點。對于這種“超范圍經營”的違規行為,各城市管理辦法不同,有的城市實行一案雙罰,有的城市只罰平臺、不罰司機。
前不久,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大隊成功查處轄區首起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經營區域內的網約車經營違法案件,司機楊某證件核定的經營區域為大理市,而訂單信息上起訖點均位于永平縣內,最終,違規派單平臺被處以5000元罰款,因違法行為源頭為平臺違規操作,駕駛員未單獨追責。
去年12月17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專門發文明確,網約車超范圍經營,只罰平臺,不罰司機。這類違規現象,違法源頭是平臺公司,所以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處罰對象為平臺公司,一般不對駕駛員進行立案查處。
網約車觀察也提醒各位師傅,網約車營運證通常與車輛注冊地綁定,司機必須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接單。若超出注冊地范圍接單(如僅在外地市內接單),屬于非法營運,可能面臨罰款、車輛暫扣等處罰。大家在接到跨城單去外地的時候,不要隨便聽單,起訖點兩端不再許可范圍內的訂單接不得,小心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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