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曾有一個夢想,在當年被追尋得轟轟烈烈,如火如荼,它便是地方自治。地方自治在晚清萌芽,在上世紀20年代初的“聯省自治”運動中達到高潮,但隨后,它就被刻意遺忘了。這似乎也是命中注定,誰讓它被與各種“恐怖”的標簽,諸如“軍閥割據”、“門羅主義”乃至“分裂”等等捆綁在一起呢?不過歷史的真相,或許遠沒有這么簡單。
五千年文明,是否只有大一統一個選項?
我們今天習慣說中國具有悠久的“大一統”傳統,地方主義并不是中國人所向往的。這些說法久已成為常識,甚至成為中國人的口頭禪。然而訴諸于歷史事實,卻還有重新認識的空間。
中國人或許從一開始就星羅棋布遍及今天的中國本土,但中國文明的演進,其實是從黃河中下游一隅逐步向外擴展的。經過漫長的歷史時期,至墨子的時代,也就是春秋末戰國初,中原地區至少還有300個以上的“國家”,因為墨子明明白白說他看過300國國書。所以,如果一定要說中國傳統,分治、地方主義或許更加久遠。
真正意義的大一統,或者說期待建立的大一統,從秦王朝開始。為何從秦代開始,大一統就成為中國人所向往的?這與中國的文明形態有關。兩千年帝制的根基是農業文明,農業文明的本質需要穩定,不折騰。從漢代中期開始,歷朝歷代都嚴厲打擊地方主義,由中央政府出面壟斷鹽鐵等重要生產、生活資料,抑制商業文明,重農抑商。
這種模式,將地方上各種權力能收的都收到了中央,由中央統一決策和推行,各級地方政權“淪落”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幾乎沒有什么自主的發言權。現在看來,既扼殺了地方的積極性,也讓中央背上了極其沉重的財政與政治負擔。但這種權利模式在中國歷史上是正面作用大于負面影響,它一方面維護了中國多民族的統一,另一方面則比較容易造成一種穩定而寧靜的社會政治環境。它很好地適應了農業文明。
研究者很早就注意到了,假如不是西方人東來,中國不與西方接觸,中國文明必將長此終古,因為中國文明充分適應了農耕社會的需求,不僅早熟,而且精致。
然而,隨著歷史發展,西方社會在變化,商業資本的崛起,工業革命的影響,大航路的發現,拉近了世界的距離,東方不再遙遠,世界漸漸融為一體。中國必將在農業文明基礎上增加一個工業的、商業的文明。
工業的、商業的文明,究其本質,是市場為社會主角,不同區域的交流為常態。而交流需要差異,于是廣袤的中國原本潛藏著的地方主義,就被西方因素漸漸激活。比如從經濟上講,東南沿海就形成了蘇杭絲織業、松江棉紡織業、蕪湖漿染業、佛山礦冶業、景德鎮制瓷業、鉛山造紙業等等許多手工業中心,而各種地域性商幫也在蓬勃發展。從這個角度看,地方主義并不一定意味著“分裂割據”,它還有積極的一面,那就是地方的差異與活力。
這或許還能解釋一個問題,就是明代中晚期東南沿海倭寇的興起。東南沿海地區的商業在發展,需要更多的貿易,而當時明政府對貿易的政策是管制。于是倭寇就利用這樣一種管制貿易、一種高額的稅率進行走私。只要在管制的貿易狀態下,就有走私的空間。而且這些倭寇中有許多人其實是中國人,領頭的是徽商。倭寇走私貿易的是非暫且不談,但從某種程度上說,此時地方商業經濟的發展與中西貿易的需求,與中央的管制貿易政策發生了矛盾。
面對微妙的變化,一些敏銳的思想家如顧炎武、黃宗羲等人,很自然地思考起如何重建中國權力模式的問題。他們像歐洲許多思想家一樣,從理想中的黃金古代尋找答案。顧炎武為此專門寫了篇《郡縣論》,明確提出“寓封建之意于郡縣之中”,要求任職縣令要用熟悉本地風土人情的人,若干年的試用后,稱職的人就終生任職,并且要求“使縣令得私其百里之地”,讓他的個人利益與當地百姓的利益緊密聯系,這樣他便有了責任感,由中央的派出機構而變為相對獨立的政權實體,最終再以各地的共同發展,來維系全國的統一和穩定。
如果中國的政治不再發生劇烈的變動,伴隨著新的生產力因素的不斷壯大與成長,顧炎武的權力模式遲早要實現。然而令人遺憾的是,西方的工業文明、商業文明并沒有被順利嫁接到中國的農業文明上,明清易代之際,生機勃勃的滿洲貴族以自身強大的力量,阻止了政治體制變革的進程,中央集權在清朝早中期被推上了巔峰。而顧炎武的知音,直到近代才出現。
地方自治
能否化解愈演愈烈的中央集權危機?
顧炎武的第一個異代知音,是出生于晚清的章太炎。1899年,章太炎寫了《藩鎮論》《分鎮論》兩篇文章,用的名詞、概念與顧炎武一樣陳舊,要表達的意思卻很新。章太炎認為,中國現代化必須伴隨一場體制性變革,體制性變革的要點,就是中央放權,地方擴權,以地方自治化解現代化過程中的權力沖突。
晚清的中央政府,的確面臨一場深刻的危機。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后,中國走上了向西方學習的道路。短短幾十年,吃穿住行、生老病死,生活習慣、思維習慣,都在這個過程中發生巨變,區域發展差異凸顯,地方主義崛起順理成章。更何況,隨著剿滅太平天國的湘軍集團崛起,督撫們漸漸把軍權、財權與用人權等攬在自己身上。從此地方坐大,中央衰落。
尤其讓清政府震驚的,是1900年的一場“東南互保”.那時候,因為“扶清滅洋”的義和團運動爆發,清廷得意忘形地向列強“宣戰”.而頭腦冷靜的東南各省督撫,卻絲毫不理會政府的命令,反而與列強相約局部休兵,互保東南,使東南各省免除了一場無妄之災。這個事件給中國人一個重要啟示。比如梁啟超,就在1901年向中國人介紹瑞士聯邦制,說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地方自治傳統,如果能采用聯邦制,中國許多難題都容易化解。
中央集權的危機,在清政府那里早有預感。尤其是“東南互保”,對清統治者實在是沉重一擊。因此如何建立集權、分權新模式,清政府也在思索。1906年,清政府宣布預備立憲,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參照東西洋立憲各國經驗,以官制改革為突破口,重建中央與地方分權模式。
然而,清廷畢竟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政府,數百年的“家天下”思想深入骨髓,很難真正去分享權力。于是仿行立憲的原則,就成了“大權統一于朝廷,庶政公諸輿論”,也就是說中央政府依然掌握實權,只是允許民眾參與討論政治而已。但即使這樣有限的讓步,清政府實際也沒做得到,它真正的思路或者說“慣性思維”是--削弱現行督撫權限,各省新設督撫權限僅與日本府縣知事相當,財政、軍事權悉收歸中央,反倒是要加強中央權力。
清政府的決定,引起地方勢力的嚴重不滿,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凱公開反對,表示很難辦到,各省督撫也相繼表示不滿,此案只有暫時被擱置起來。清政府仿行立憲宣稱要解決中央、地方的權限問題,結果卻南轅北轍,很不理想。
聯邦制
是否是中國人對時局失望后的一個選擇?
清政府錯過的機遇,本可在民國初年彌補。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此后不到兩個月,全國14省相繼宣布獨立。1911年底南北和談,14省督撫派代表參加。按理說,中國此時可仿照美國開國之初13州重談憲法那樣,重談統一,構建聯邦制。更何況,清政府最后幾年的憲政改革雖沒真正解決問題,卻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地方主義,各省士紳參政議政的諮議局如約開議后,民主憲政漸漸被人們所知。然而辛亥先驅就在這個時候錯過了機會,匆忙中要重回大一統,創建中華民國。
這種不明所以的行為,其實也可解釋。民國建立后,外部危機不斷襲來,蒙古成為那時中國最頭痛的問題。如何處理邊疆危機,是民國初年的政治難題。而重構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權,便成了中國政治發展的一個重要選項。同時,要獲得列強對民國政府的承認,并順應當時中國人厭亂求治的心理,建立強大的中央政權看來也是更實際的選擇。
然而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并沒有很好地化解邊疆危機,反而使袁世凱漸漸走上大權獨攬的道路。1914年5月,袁世凱公布省官制,改各省民政長為巡按使,使先前由選舉產生省長的可能,變成了絕對不可能。而這些將軍、巡按又往往出身北洋,這不能不引起許多人不太樂觀的聯想。
很多時候,思想家的預感往往走在實際政治發生前。政治現實迫使先前反對聯邦制的人忽然想到擴大各省自治權,分權思想、聯邦制構想,再度進入人們的視野。
最先重提分權政治的是進步黨人李其荃,他在1914年7月發表的《論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治》一文中,認同中國應該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謀統一而攝內亂”,但謀統一可,謀集權則不可。因此,未來中國最合理的政治架構,就是中央與地方分權。思想家張東蓀、丁佛言等也發表了聯邦制言論。
平心而論,袁世凱或許不是理想的現代領袖,但如果當時舉國一致,共同努力,致力于實業發展、制度建設,并照此長期發展,那么中國即使不建立成聯邦制的國家,也勢必能造就成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式的國家。從當時中國的實際情況看,可能后者更是中國迫切所需。然而,先因國民黨宋教仁被刺而引發內亂,繼則有護國戰爭、護法戰爭,短短幾年,數度戰爭。強大的中央政府可以帶來的諸多好處,比如消弭內亂,穩固邊疆,建設發展,民族復興,等等,統統落空。不僅中央集權體制建立不起來,就連國家的統一也成了問題。這樣一來,已有一定理論基礎的聯邦制,就再度被人們想起了。
當1917年護法戰爭進行之際,向來主張中央集權的熊希齡忽然通電主張采用聯邦制,這一方面或許因為武力中心主義失去信仰,另一方面反映相當一部分中國人厭棄戰爭、渴望和平的心情。可以說,在對強大的中央政府幻滅后,面對國家分裂的實際狀況,中國知識分子在沒有辦法中想到了一種辦法。
南方的孫中山或許出于策略考慮,會接受熊希齡聯邦制建議;但北京的中華民國肯定不會接受權力分享。能夠靈活接受熊希齡這個主張的,是他的家鄉湖南。
其實近代中國地方主義的起點,就是陳寶箴、黃遵憲等人所主導的“湖南新政”.
湖南新政發生在甲午戰敗后,由于戰敗,中國人就去檢討過去幾十年發展中的問題,朝野內外一個基本共識是,過去對社會管控太多,中國沒有民間社會,沒有“自組織”,沒有新聞媒體,沒有一切現代國家所擁有的社會管理方式。
這一特別機遇被陳寶箴、黃遵憲等人敏銳地抓住了,而他們之所以在湖南進行試驗并能成功,主要還是因為湖南本身所具有的獨特性--極端激進與極端保守同時并存。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因為湖南特殊的區域位置。
就區位來看,湖南擁有一個特殊的窗口廣東。湖南人至今外出打工,依然首選廣東。廣東是近代中國與外國人接觸最早、最多的地區。湖南人通過廣東這個窗口,看到了西方文明優長之處,因而有曾國藩、郭嵩燾、譚嗣同、毛澤東等一大批力主學習西方的湖南人。另一方面,由于湖南在中國的位置,當南北要沖,為西南門戶,是各方勢力爭奪的焦點。或許由于這個原因,反倒使得湖南人排外、反抗的思想格外激烈。當1897年德國出兵占領山東的膠州灣,掀起瓜分中國的狂潮時,湖南人就在兩年自治的經驗基礎上準備獨立。這當然不是分裂,而是準備像梁啟超等所期待的那樣,以湖南獨立為中國將來重建統一積蓄力量,保留一個復興基地。
湖南獨立在1897年沒有成為現實,因為清政府鑒于膠州灣事件的巨大影響,在第二年開始了政治改革,是為戊戌維新。戊戌維新為湖南地方自治增添了動力,湖南省內的南學會,就是一個提倡地方自治的政治團體。遺憾的是,湖南地方自治沒有結果。戊戌變法在1898年秋天逆轉,湖南地方自治試驗也就隨著陳寶箴、黃遵憲被解職而煙消云散。
轉眼到了20世紀20年代初,過去的地方自治先鋒,又擔負起“聯省自治”運動的領頭羊。
風起云涌的省自治
會否導致深陷內憂外患的中國分裂呢?
上世紀20年代,聯省自治在中國發展得如火如荼。湖南不僅在1920年11月由省長譚廷闿、師長趙恒惕發表通電,第一個宣布自治,還在1922年元旦正式公布施行湖南憲法。在湖南省憲的啟示下,四川省的劉湘,貴州省的盧燾,廣東省的陳炯明,江西省的陳光遠,浙江省的盧永祥,陜西省的陳樹藩,以及東北的張作霖,華北的吳佩孚等政治強人,都先后運用各種方式嘗試自治。
這樣風起云涌的省自治,會否導致深陷內憂外患的中國分裂呢?這是當時許多人的疑慮。比如孫中山就指出:“我極力主張地方自治,但也極力認為,在現在條件下的中國,聯邦制將起離心力的作用,它最終只能導致我國分裂成為許多小的國家,讓無原則的猜忌和敵視來決定它們之間的相互聯系。”
不過,我們看到一個表面上相當奇怪的現象,那就是20年代早期的中國,各地的自治運動風起云涌,而只經過幾年的折騰,到頭來卻是中國獲得了新的統一,各省依然處于統一中國的范圍之內,并沒有任何一個省真正從中國分離出去。
這其實是很正常的,因為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一個區域“忠誠分層”的問題,湖南人忠于湖南,但不會忘情中國,真正愿意一省獨立永久脫離中國的畢竟是少數。中國自古以來的自治,都是相對于大中國而言,是統一條件下的治理方式調整,因而自治運動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是《三國演義》的開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按照1920年代的政治邏輯,各省自治必然漸漸進入數省聯治。
其實在各省自治期間,就有好幾次組建聯省政府的嘗試。比如1921年,湖南、四川決定出兵驅逐北洋的王占元,幫助湖北自治。湘軍出動前,省長趙恒惕派多名說客到西南各省活動,說打算在驅王之后,在武漢召集各省代表,商量組織聯省自治政府的大問題。提議一出,云南、四川、浙江、山西等紛紛表示贊同。當時甚至有傳言,說是聯省政府的名單都有了,比如黎元洪任元首,段祺瑞任總理,陳炯明長陸軍,而孫中山則傳說要被推舉為太平洋會議的代表。當然,這些組建聯省政府的嘗試統統都沒有結果,自治運動很快被北伐統一所取代。
統一的中國對于國人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在20年代各省自治運動開始之初,人們的關注點不僅僅在自治上。比如章太炎的《聯省自治虛置政府議》,就為中央與地方的分權擬了個藍圖。他認為,未來中國肯定不能重回大一統中央集權的老路,而是應該根據各省自治的成就,重構一個合理的權力架構。大致上說,未來的中央政府必須大幅度放棄社會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權力,即便應享有的外交、軍事權力,中央也應該受到各省約束,不能為所欲為。一個全新的中央,不是權力被架空,而是根本不能享有那些權力,中央只是“大中國”主權的象征,成為各省政治強人無意競爭的地方。
章太炎的分權模式稍嫌偏激,這可能與他的切身經歷有關。民國初年,他因反對袁世凱獨裁而被一度囚禁,這個經歷讓他對中央集權的厭惡達到極點,再加上各派為了爭奪中央而上演一幕幕鬧劇,也讓章太炎把中央集權視為民國亂源之一。我們今天理性地來看,虛置中央并不可行,外交、軍事大權理應屬于中央,同時中央應有能力來調節各省的關系,為一個沒有壁壘的國內統一市場創造條件;而在社會、經濟與教育等方面,則可給各省更多的空間,發揮區域優勢,在競爭中創造出更多的可能性。
“大一統”了兩千多年的中國
是否適合聯邦制這一劑猛藥呢?
不過,“聯省自治”即便能消除人們對分裂的擔憂,也難免不讓人有東施效顰之感。
自從中國進入近代后,中國的內部變動就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內政,總帶有一些國際因素。第一次世界大戰后,由于英美等國長期穩定繁榮,給世界以重要示范,許多國家從原的來單一體制改為聯邦制,甚至連社會主義蘇聯,也在以聯邦為訴求,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中國的路徑選擇,這也是1920年代聯省自治的國際背景。
“大一統”了兩千多年的中國,是否適合聯邦制這一劑猛藥呢?
從近代西方國家的政治道路來看,實行聯邦制的國家大概有三種情況:一是土地廣袤,如美國、蘇聯;一是民族復雜,如瑞士、英國;一是國家政治上的向心力、凝聚力不足,如舊時德國等。
以此反觀近代中國,支持聯邦制、聯省自治的學者認為,土地廣袤,匹于俄美;民族復雜,不減英瑞;政力渙散,有愈舊德。兼此三者,加上中國經濟落后,產業不發達,交通不便利,為各國所無。因此,中國如果回復到舊有的單一國體制,集權于中央,不僅無法推動中國現代化進程,而且勢必陷入內部各種紛爭中。故而對于中國來說,采取復合形式的聯邦政體,至少可以有這樣三大好處:
一是各地、各族各應所需,各適所宜;
二是省各有憲,則自治范圍較廣,人民可多得參政機會,于自治力之養成,極有裨益;
三是中央與地方各有遵循,可以減少政治糾紛,軍事沖突,利益爭奪。
即使從當時中國最直接、最現實的困境來說,聯邦制、聯省自治、一國多制的政治體制,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各種政治野心家的專擅行為。
從消極意義來說,聯邦制、聯省自治或一國多制的復合政體,也是當時實際上陷入分裂狀態的中國重新走上統一之路的一種“比較的和平方法”.
聯邦制、聯省自治或一國多制的復合國體形式,或許合乎中國國情,中國的實際情況也許確實如許多學者所分析的那樣。但從另一方面看,它實際上陷入一個理論誤區。因此反對者也幾乎如出一轍從中國國情來立論。
中國國情一個最大的特殊性在于,理論上不會有誰堅定反對自治、聯治,但在他們內心深處想著的是“自己治”,而不是“別人治”.也就是說,“自治”實際上很可能被操作為“官治”、“軍治”,而非“民治”.更何況,當時中國的民眾并沒有相應的自治能力,需要長期的培訓。這就不可避免發生一個問題,一旦利益沖突,擁有權勢的人或集團是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的,更遑論幫助民眾來參與政治,約束自己。
即使有幾位比較超脫的軍人,如湖南的趙恒惕、廣東的陳炯明,他們也不能強求所有軍事實力派都和他們保持一致。比如吳佩孚,他過去曾反對過“武力統一”,但那是因為他羽毛未豐,一旦他以為自己的力量差不多時,也和其它軍閥一樣,要建立所謂“全國統一”的“合法政府”.1921年9月10日,他與孫傳芳等人聯名通電,提出在廬山召開所謂“國是會議”,以發起國民大會,恢復舊法統,取消南北政府,實現全國統一。而那些沒有能力擴大地盤的小軍閥,更樂意于抱定“自治”的招牌不放。
那時人們普遍的困惑是:中國既有軍閥專制,則任何形式的自治,都必然帶有軍閥割據的特征,都是“軍治”,而非“民治”.軍閥未除,“自治”二字不必假用。軍閥成了中國落后、混亂的替罪羊,由軍閥主導的反軍閥運動,卻成了國民的一場狂歡。
聯省自治從1920年興起,如火如荼開展了幾年,仍沒有實際效果,并常混雜著各個軍事實力派的爭斗,讓一些激進的知識精英失望不已,更沒有喚起民眾參與的熱情。所以在1924年,倡導打倒帝國主義和軍閥、武力統一中國的國民革命興起后,很快俘獲了大部分人心。
隨著1926~1928年革命軍出師北伐,北洋的中華民國結束,國民黨的中華民國重啟,中國重建統一,重回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三民主義成了國家指導思想,地方自治、地方主義也就重新納入孫中山的思想框架中。在這個框架中,中國仍要實行地方自治,只是中央層面之外,直接進入縣域,不再讓各省成為一個自治體。這顯然是擔心各省坐大,地方自治演變成地方割據。不過孫中山的擔憂還是實現了。統一只是表面的,“北伐”中那些主動投靠國民黨的軍事實力派,仍舊握著地方大權。只是他們不再公然宣稱要聯邦制,而是在民族主義的框架下小心翼翼地發展著地方的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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