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這個事,我記得是24年還是23年,
當時聽就覺得很震驚。
壹個足球主帥,不是在球場上揮斥方遒,指點江山,卻是在拿人錢財路上,越走越遠。
2024年一審,涉及資金竟多達1.2億。
中國球迷對足球越失望,李鐵越要為此承擔更多責任。中國足球不該是拿不出手,走不出國門,應該是能人輩出,迎向世界,讓真正熱愛足球有能力的為國爭光。
如今關于他的宣判,再有新消息。
北京時間4月30日,經過4個月等待,李鐵訴求被駁回依然維持一審的20年,隨著二審公開,這場歷時2年半的足球事件,也基本塵埃落定。
律師認為這一決案彰顯了法律對這類事零容忍態度,更是向全社會傳遞一個信號:絕不姑息。
嚴格說李鐵也曾是“沖出亞洲”的球員,還是球迷眼中的“鐵血教頭”。
奈何踏入管理層后,迅速淪為金錢工具。
比如2019年-2021年,他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或單位在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上提供幫助,獲得他人給予5.89萬元。再比如他為當選主教練,請人幫忙花銷的100萬元。
再比如2015年-2019年他在華夏、卓爾任職期間請求或委托其他足球俱樂部配合或者消極比賽。
還比如......樁樁件件。
這些細節揭示了一個殘酷現實,當欲望戰勝理智,個體道德堅守往往不堪一擊。
事實上20年這個數字,我觀網上有人說太少了。
說1.2億贓款換20年還是便宜他了。
盡管有情緒在里面,本質還是對他的失望。而這次二審結果,其實是體現了司法理性,同時也給予了李鐵最后一次機會,既保留了人性化溫度,也警示了后來者:
法律會給悔過者留一扇窗,但絕不會為僥幸者開一道門。
當然通過李鐵案,我們還要深思一個問題:從“甲B五鼠”到“南勇案”再到“李鐵”為何層出不窮?我認為究其根源,還是在于行業生態根本革新。
足球不該成為名利場角逐工具,他原本樣子是體育精神再現。
是熱血與團體的象征。
只是我們的足球踢著踢著變了味。
或許推行的俱樂部中性名,限薪令等轉變,是生態重建的開始。
讓足球回歸它原本模樣。
我認為李鐵案不止是對他一個人的審判,同時也是對行業進行刮骨療毒的契機。
當足球不再成掙錢工具,當球員回歸初心,當有能力者居之成為新風尚時,也許那個時候中國足球才算真正踏入世界足球行列。
總而言之,中國太需要一次足球勝利,彰顯國民信心。
足球,中國歷史最早版本是蹴鞠,老祖宗能踢的好,相信我們也能。
至于李鐵,如果二審是結局,那么意味著47歲的他,下次再見時,就是60歲以后了。
那時天地是何日月,猶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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