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追查全臺不實罷免連署案,臺中地檢署昨天(2日)一早搜索國民黨臺中市黨部,包括書記長陳劍峰在內9人列被告,罷藍團體也有3人列被告,等同罷藍、罷綠雙方都涉不法;檢方漏夜偵訊,今天凌晨依偽造文書等罪嫌當庭逮捕陳劍峰等2人聲押禁見。
臺中地檢署接獲中選會告發臺中市立委蔡其昌、何欣純、顏寬恒、黃健豪及廖偉翔等5人,因罷免提議案疑涉不法,指派5名檢察官偵辦,經向“中選會”、臺中市“選舉委員會”調取罷免提議書等資料分析比對,發現提議人名冊涉有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
檢方昨天指揮搜索國民黨臺中市黨部、國民黨大雅區黨部及國民黨清水區黨部,另就其余涉案人梧棲、太平、大里,及彰化縣和美鎮等住居所、辦公處,一共搜索8處;統計罷藍、罷綠雙方,一共傳訊約談19人,將其中12人列被告。
罷綠部分,檢調傳喚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書記長陳劍鋒、市黨部一組總干事伍康龍、市黨部二組總干事楊大緯,及太平區黨部執行長王忠輝、副執行長程翌全,以及大里區黨部執行長洪麗香,還有3名黨工,一共9人列被告,其余4人為證人。
罷藍部分,罷免顏寬恒、廖偉翔及黃健豪分別有3人、2人及1人,共6人涉案,檢方均以通知方式傳喚,其中罷免顏寬恒的1名領銜人列證人,其余有3人涉及使用死亡親人名義連署,被列被告。
檢方表示,關于顏寬恒、廖偉翔及黃健豪3名立委罷免案,約談犯罪嫌疑人3人、證人3人,共6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后均諭知請回。
關于蔡其昌、何欣純等2名立委罷免案,檢察官訊后認定陳劍鋒、伍康龍涉嫌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2人有勾串、滅證之虞及羈押必要性,諭知當庭逮捕并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楊大緯、王忠輝、程翌全、洪麗香,及劉姓、王姓黨工等6人,分別諭知新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并均限制出境出海;其余1名被告、4名證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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