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歷史有明確紀年的時間始于公元前841年,由于這一年發生了改寫周王朝政治格局的國人暴動,所以各諸侯國都對這一事件進行了記錄,由此就形成了一個統一的時間節點,讓后人得以通過這一坐標從矛盾、復雜的干支紀年和王公年次紀年中,梳理出時間線。
而早于公元前841年的歷史,由于當時的歷史記錄未能完整保存下來,導致不同地區、不同來源的史料在記載同一事件時就出現了相互矛盾,讓后人難以確定準確時間。
司馬遷在編撰《史記·三代世表》時,就曾感慨:“余讀諜記,黃帝以來皆有年數。稽其歷譜諜終始五德之傳,古文咸不同,乖異”,只好僅記錄夏、商、周三代君王的世系,而沒有在位年份。
所以,夏商周三朝的斷代問題,就需要依靠考古發掘來解決。
1996年5月,我國正式啟動了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根據對二里頭遺址、偃師商城遺址文化面貌的深入研究,最終判定,二里頭文化一至四期屬于晚期夏文化,而以偃師商城和鄭州商城為代表的二里崗文化則屬于早商文化。
這也就意味著,二里頭文化和二里崗文化,是區分夏商兩個朝代的界標,最早建設的二里崗文化都邑,自然就是商湯的都城亳都。
最終,專家組根據偃師商城發掘材料和測年專家對偃師商城一期1段的測年結果,認為偃師商城文化1段約與二里頭文化四期偏晚階段年代相當,且城內發現有宮殿和宮城,與《漢書》所載的“尸鄉(今偃師),殷湯所都”在地理位置上吻合,故而是商湯的西亳。
由此,偃師商城文化最早的1段測年數據公元前1600年,就成為了夏、商兩個王朝的分界點,而測年數據略晚的鄭州商城,則被認為可能是仲丁所遷之隞都。
按照偃師商城西亳說的脈絡,可以推想:商湯由豫東向豫西進軍,在先后滅掉夏王朝設在二里頭以東的韋、顧、昆吾三個諸侯國后,順利進入伊洛平原,完成了夏商鼎革,史載“湯既勝夏,欲遷其社,不可”。
由于夏遺民還有很強的實力,所以商湯沒有實現在二里頭建都的愿望,只好保留夏社,在其臨近地區新建偃師商城,既作為宮室,也起到威懾夏遺民的作用。在商朝統治穩定后,商朝在天下之中的鄭州一帶建立了更宏偉的鄭州商城。
但很快,反轉出現了。
考古學家陳旭在對偃師商城和鄭州商城城墻的地層關系與建筑年代、二者宮殿基址的地層關系與年代、兩城繁榮期的具體對比后,得出:鄭州商城始建年代并非是原本認為的二里崗下層文化,而是早到南關外期(先商文化和岳石文化共同進入鄭州一帶后留下的文化遺存),也就是夏末時期。而到鄭州商城進入繁榮期時,偃師商城才開始興建。
另一位考古專家李伯謙也認為,偃師商城發現的真正屬于一期1段(即公元前1600年)的灰坑一個也沒有,所以,偃師商城始建要晚于鄭州商城。
商族群從今冀魯毗鄰地區進入豫東,在杞縣鹿臺崗與同樣西進的東夷建立商夷聯軍,但在從鄭州地區向西繼續挺進時,遭遇了夏王朝的強烈抵抗,被迫就地駐防,建造了亳邑(鄭州商城)。
至于偃師商城的性質,河南社科院的研究員鄭杰祥認為偃師商城并非夏商分界的唯一界標點,而且也不是主要界標點,偃師商城與垣曲商城、沁陽商城一樣,只不過是拱衛鄭州商城的邊疆軍事堡壘。至于偃師商城內的宮殿,則是被伊尹流放至此的第四代商王太甲的桐宮。
這便是與西亳說針鋒相對的鄭亳說。由此,夏商分界的爭論,就變成了“鄭州商城與偃師商城孰早孰晚”的問題,而誰是最早的商湯亳都,那么它的興建時間就是夏朝和商朝的分界。
然而,正是因為史書記載的錯亂和模糊不清,完全基于考古發掘材料來判定亳都的又會因考古工作者引用不同的判定標準而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
鄭亳說的學者質疑偃師商城文化第1段遺存不足,無法支撐起偃師商城興建于二里頭文化第四期的結論,而西亳說的學者則根據鄭州商城城墻下疊壓的地層及遺物、偃師商城城墻夯土內包含的時代最晚陶片,斷定偃師商城城墻建筑年代在二里頭四期,早于始建于二里崗下層的鄭州商城。
偃師商城考古隊隊長谷飛還特意撰文駁斥,認為“偃師商城商文化第一期遺存已經足夠豐富,具備了足以支撐起一座建國初期都城應有的內容”。
時至今日,持“鄭州商城亳都說”和“偃師商城亳都說”的兩派學者,都形成了證據群組,但也都無法拿出讓另一方完全信服的證據,陷入了一場矛盾的死循環。
而由西亳說和鄭亳說矛盾衍生出來的,還有商湯滅夏的時間問題。
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輯證》記載:“(商湯)二十九年,陟”,陟,就是死亡,即商湯在位時間前后只有30年。而考古學文化每個分期卻長達40到50年。
比如二里頭文化三期的絕對年代是公元前1610年至1560年,而四期則是公元前1560年至1520年。如果夏商分界以公元前1600年為準,也就意味著在二里頭文化三、四期之時,商湯在夏都附近營建了偃師商城,實現了對夏朝核心地區戰爭的勝利。
但鄭州和晉南東下馮二里頭文化結束時間,是以鄭州商城和東下馮商城的興建為標志的,換言之,僅根據考古文化變遷,我們根本無法將夏朝滅亡時間具體到某個時間節點,因為這里頭還存在一個考古學文化變遷滯后性問題,以及王朝多都邑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王朝滅亡后,它原本的考古學文化并不會立即消失,而是會隨著遺民的存在,繼續存續一段時間,至于這個存續期有多久,難有定論。同樣,都城的失守,并不一定代表王朝的覆滅,參考歷史上的南明,我們很難把北京失陷崇禎皇帝自縊作為明朝滅亡的標志。
所以,如果以公元前1600年為界,商湯對于夏朝就會出現兩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商湯在公元前1600年滅亡夏朝,此后存在了近80年的二里頭文化,屬于夏遺民文化,隨著時間的推移,二里頭文化完全被二里崗商文化所取代。
第二種可能,商湯在公元前1600年只是占領了夏朝的伊洛地區(即二里頭都邑),而夏朝在晉南地區仍具備一定的實力,直到東下馮遺址被商軍攻克,夏朝才算徹底滅亡。
但由于東下馮文化的下限已經到了二里頭文化四期的末期,這個時間跨度接近80年,遠遠超過了商湯的在位時間,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商湯也可能只滅掉了半個夏朝,剩下的收尾工作,則是由后世的商王來完成的。
如果以鄭州商城作為亳都,也同樣面臨考古學文化時間跨度過長的問題。
正如李伯謙先生所分析的那樣,商夷聯軍因為進攻受阻,在鄭州一帶營建了鄭州商城,直到二里頭文化四期前后段之交,屬于二里頭文化外圍軍事堡壘的望京樓、大師姑等夏人城邑被攻克后,二里頭才直面商軍的軍事威脅。
從南關外類型在鄭州地區出現,再到二里頭遺址中的宮室建筑被明顯屬于商夷文化系統的灰坑打破,前后時間跨度的上限也超過了商湯在位時間。
所以,即便采信鄭州商城是商湯的亳都,僅靠考古發掘,也無法得出:是商湯在位時完全滅掉了夏朝的結論。
無獨有偶,陜西師范大學的研究人員逯宏、劉生良在對甲骨卜辭中關于大乙、成、唐(商湯別名)進行統計分析后得出:祭祀成湯的甲骨材料在數量上并無絕對優勢,歷代商王用于祭祀商湯的祭品也并不比那些看起來不知名的殷王多。
換言之,在商朝時,商湯與其他商王相比,并不具有超常歷史地位。而商湯歷史地位的提升,是在西周以后才完成的,即周人需要通過贊美商湯伐夏,來穩定周人對殷商族群的統治,為武王伐紂提供更多法理性。
如果商對夏的取代是通過幾代人的努力完成的,而商湯只是完成了其中一個階段的任務(很可能是占領了夏朝其中的一個大都邑),那么甲骨文里的商湯并沒有超然的歷史地位,也就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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