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金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金華市違反鄉村規劃違法建設應當拆除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發布。
官網截圖
金華市違反鄉村規劃違法建設
應當拆除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實現國土空間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根據《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且違法行為人逾期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應當拆除。
一、適用范圍
本實施意見適用于全市范圍違反鄉村規劃違法建設應當拆除情形。
二、對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
(一)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在自然保護區、各類自然公園(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規劃范圍,重要湖泊、水庫管理范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及重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等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區域內違法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
(二)不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設計相關管控要求進行建設的,包括不符合落實城市山水格局、城鄉風貌管控要素以及重要景觀界面等方面要求的。
(三)不符合村莊規劃(詳細規劃)中規模指標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村莊建設邊界等空間控制線的。
(四)不符合居住安全的建設,如建于地震斷裂帶、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點。
(五)不符合交通、水利等管控要求的,如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影響交通安全、妨礙行洪、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
三、對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
違反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中明確的建設用地位置、允許建設范圍、基礎標高、建筑高度、建筑面積等規劃要求,經自然資源、農業、住建部門鑒定后,有下列違法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內容建設,存在建設移位嚴重,侵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
(二)超過鄉村規劃許可證確定的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高度,且超出合理誤差范圍;
(三)未經許可擅自加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對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安全環境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影響的;
(四)征遷公告發布后擅自加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的;
(五)對周邊鄰里采光、日照等造成重大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
四、其他應當拆除的情形
(一)偽造相關材料,騙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新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拆除的其他情形。
五、本實施意見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實施,如上級出臺新的政策與本意見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來源:金華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