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文子·上德》中所言:
“怨人不如自怨,求諸人不如求之己。”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能觀察到兩種截然不同的行為傾向:
一種人,在面對困難時往往會主動尋求外界的支持和幫助,即使只是些微不足道的煩惱,也愿意與他人傾訴;
而另一種人則完全相反——他們極少向人求助,即便身處極其困難的境地,也寧可獨自承擔,也不希望給他人添麻煩。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這類不愿麻煩他人的人群,通常性格內向,傾向于回避與他人深入交流,行為較為被動;
他們被稱為“考拉型人格”——一種因不善社交而顯得格外退縮的性格類型。
為什么有些人從不愿意麻煩別人?
一、“考拉”型性格特點
要理解這一現象,可以從兩個維度著手分析:
一方面,是那些厭惡被人打擾的人;另一方面,是那些避免打擾他人的人。
心理學研究表明,這兩種人其實都具有類似的性格特征——即所謂的“耐心型”或“考拉型”人格。
他們往往不擅長與人建立深層次的連接,不喜歡過多的交流,也較少擁有強有力的社會支持系統。
對于那部分總是回避向他人尋求幫助的人,有研究指出,他們的人格構成中存在某種潛在的心理風險。
這類人通常性格溫和、舉止穩重,不愛炫耀,也不喜歡打擾別人或成為眾人注意的焦點。
在外人眼中,他們可能會被誤解為缺乏干勁或懶惰,但一旦真正承擔起任務,卻常常表現出驚人的專注與效率,展現出“平時不顯山露水,一出手便震驚四座”的能力。
面對沖突時,他們多數選擇回避;而因其高度敏感的個性,在群體中又難以堅持己見。
二、自我價值感的缺失
缺乏自我價值感,是心理失衡的一種典型表現。
心理學專家普遍認為,一個人內心的安全感,根源于對自身價值的確認。
一旦個體失去了這種基本的價值認同,便容易陷入不安、焦慮,甚至恐慌的心理循環中,進而影響其對日常生活的感受能力。
雖然這些人在外在行為上可能看起來人際關系良好,能夠正常與人交往;
但實際上,他們忽視了內在價值的培養,內心深處極度渴望他人的關注與肯定,同時對外界的任何負面評價都過分敏感,因此存在潛在的心理危險。
通常而言,這種人難以從潛意識層面建立起對他人的信任;
他們往往隱藏自己的真實情緒,與人交往只停留在淺層表面,使得周圍人難以真正走進他們的內心世界,這種狀態無疑是一種心理風險。
1939年,心理學家亨德森(Henderson)通過研究指出:
一個人的童年經歷會影響其基因的表現形式,從而激活或抑制某些基因,并改變大腦內的化學反應機制。
相關研究顯示,某些個體在處理情緒和語言的大腦區域存在異常;
使他們難以像普通人那樣,通過與他人的關系來豐富個人經驗。
他們的情緒表達更多是以一種外在控制環境的手段存在,而非源自真實的感受。
這些人往往需要依靠強烈的刺激才能確認自身的存在,他們也更習慣于用行動而不是語言來表達情緒,同時也缺乏對他人的基本信賴和依賴。
在青少年到成年的過渡階段,這類“考拉型”人格的人通常會表現出一種過度的自信感;
并且極不擅長拒絕別人的請求——即使明知對方的要求會讓自己感到不舒服,他們也仍然會選擇妥協,做出違背自己意愿的決定。
心理學家維雷娜·卡斯特(Verena Kast)在其著作《克服焦慮》中指出,嬰幼兒期的親子關系對心理發展具有深遠影響:
“我們相信,嬰兒在六個月內若能持續得到關愛和關注,將有助于其身心的健康成長。反之,如果孩子因被忽視而哭鬧時,照顧者卻未能及時安撫,將會嚴重削弱其信任感。”
此外,研究還發現,如果兩三歲的兒童在成長過程中與其主要照料者分離超過兩周,可能會造成不可逆的心理創傷。
這些早期的經歷常常在成年期體現為不愿表達真實情緒的傾向。
當外界壓力來臨時,他們更傾向于獨自承擔痛苦,而非向外尋求幫助,習慣性地在孤立中試圖解決問題。
對于“考拉型”性格者而言,長時間壓抑內在情緒——無論是憤怒還是焦慮——都會在某一時刻被激發出來,并可能以極端的方式爆發,造成對自己和他人的深重傷害。
例如,在2018年8月末,上海曾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妻藏尸案件,最終被法院審理判決。
案件中的朱曉東于2016年10月與妻子楊儷萍因爭執將其勒死,之后并未報警,而是將尸體藏匿于家中冷柜之中。
這一極端案例顯示了這類人格在心理安全層面所潛藏的巨大風險。
-The End - 作者-湯米 圖片源自網絡,侵權請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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