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犯偽造私文書、個資法,遭臺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高院今駁回她抗告確定。對此,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表示,法院今天的駁回處分內容令人傻眼,根本是政治辦案不演了,“政治立場”都可以是羈押理由,這不是“綠色恐怖”,什么才是?
楊智伃指出,黃呂錦茹一開始無保請回,卻突然急轉彎被聲押、羈押禁見,律師團這周依法抗告,法院駁回理由竟寫“被告與本案其余共犯間,關于政治立場及本案犯行部分,均有利害關系,且曾指示他人制作文件傳送予共犯,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p>
楊智伃質疑,把“政治立場”寫在駁回處分中真的是前所未聞,且在所有法院檢察官所提供的資料中完全看不見任何滅證證據,只因為她會使用通訊軟體,有可能“未來”會通過通訊軟體去串供,就成為羈押理由之一,“請問法官是時空旅人嗎?是先把還沒做的事情先塞進黃呂錦茹的嘴里嗎?”
楊智伃說,若這種瞎到爆的理由成立,所有犯罪都應該要羈押,因為所有人都可以使用通訊軟體,所有人都“有可能”串供,是這樣嗎?司法體系已被民進黨玩弄至此,只因政治立場與臆測犯罪就可將人羈押,打著“民主”的旗號,行極權之實、操弄司法,壓制異己,這不是“獨裁”,什么是“獨裁”?
她也說,賴清德把法院變成清算反對者的工具,賴清德更不需要坦克車,只要一張寫著“政治立場”的裁定就可以把人關進“民主”的黑牢,“今天他們可以關黃呂錦茹,明天也可以關你、關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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