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旗下的“多多買菜”,出現了一樁貪污案。
2025年4月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刊登了《羅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2025)新0103刑初82號】。
《判決書》披露,羅某,女,1986年1月出生于湖南省衡陽縣,大學本科文化程度,上海某息技術公司名下“多多買菜”平臺原采銷員,住新疆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在一審時,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羅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2022年4月,羅某入職上海某信息技術公司“多多買菜”平臺新疆分公司采銷崗位,該平臺采銷員職責是對供應商提供的商品進行選品、上架、排期、定價的審核。
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羅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多多買菜”平臺商戶某鮮品匯經營人王某、青格達湖鄉某農產品商行經營人陳某所送財物,幫助該兩家商戶違背公平競爭原則,優先在“多多買菜”平臺上銷售商品。羅某共計收受王某、陳某給予的30.95萬元。
2024年10月14日,羅某在其工作的位于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的原公司辦公室內被抓獲歸案。案發后,羅某退出違法所得30.95萬元。
2024年10月15日,羅某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
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羅某身為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30.9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羅某具有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實,積極退繳違法所得,認罪認罰等可以從寬處罰情節,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
2025年3月26日,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一、羅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二、羅某退繳在案的違法所得30.9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扣押的作案工具蘋果牌手機二部發還羅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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