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5月7日訊(編輯 李響)今日上午國新辦新聞發布會,央行行長潘功勝提出將會同證監會、科技部等部門,創新推出債券市場的“科技板”,下午相關條款明細就已公布。
財聯社梳理發現,針對債市“科技板”的最新規定共有十三條(以下簡稱新政“十三條”),涵蓋科技創新債券產品體系、科技創新債券配套支持機制兩大領域。隨即,上交所、深交所、外匯交易中心等相關部門迅速發布了一些配套細則。
構建“債貸股”聯動的融資體系
中債資信相關負責人點評表示,監管部門明確金融機構、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機構將被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金融活水精準滴灌,助力搭建覆蓋科創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生態鏈。對于金融機構,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專項資金,定向用于科技貸款、股權投資等多種途徑,破解傳統信貸與科創需求的結構性錯配問題。對于科技型企業,可依托科技創新債券資金支持研發投入、項目建設、并購等,形成“技術信用”驅動的融資新模式。對于符合要求的股權投資機構,募集資金可以用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擴募等,化解早期科技項目募資難問題,引導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其中在科技創新債券產品體系方面:
金融機構、科技型企業、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機構)等三類機構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科技創新領域投融資。
商業銀行、證券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聚焦主責主業,發揮投融資服務專業優勢,依法運用募集資金通過貸款、股權、債券、基金投資、資本中介服務等多種途徑,專項支持科技創新領域業務。
科技型企業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于科技創新領域的產品設計、研發投入、項目建設、運營、并購等。
具有豐富投資經驗、出色管理業績、優秀管理團隊的股權投資機構,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擴募等。
發行人可靈活選擇發行方式和融資期限,創新設置債券條款,包括含權結構、發行繳款、還本付息等安排,更好匹配資金使用特點及融資需求。
目前來看,金融機構中以證券公司表現最為積極。據證券時報報道,近期10余家證券公司正在積極籌備科創債的申報和發行,據初步統計,約160億元證券公司科創債有望近期落地,有助于破解傳統信貸與科創需求的結構性錯配問題。
此外,私募股權投資機構方面,據財聯社《科創板日報》報道,創投機構東方富海已申請試點科技創新債券,或成首家參與試點的民營投資機構,債券金額可能在5億元上下。在業內人士看來,銀行間科技創新債券工具當前主要開放予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或為率先受益的發行主體。另有業內人士透露,另外還有2只提交了申請(其中1只發行要素顯示期限不超過5年),等待受理。
顯然,申請發行科技創新債,對于規模體量較小的發行主體來說可能需要外部信用提供支持,目前信用增進方的能力和意愿比較關鍵。
中債資信企業與機構部負責人孫靜媛表示,評級機構應充分發揮專業作用,構建與科創企業特征適配的信用評估體系,依托可靠的評級結果,解決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助力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型企業融資,同時完善風險分擔機制,運用信用保護工具、信用風險緩釋憑證等方式,打通科創企業融資的堵點。
重要配套支持機制有哪些?
此外在科技創新債券配套支持機制方面:
優化科技創新債券發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資效率,支持發行人根據資金使用特點,靈活分期發行。簡化科技創新債券信息披露規則,發行人可與投資人約定豁免相關披露信息。金融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可采用余額管理方式。
創新科技創新債券信用評級體系,信用評級機構可根據股權投資機構、科技型企業及科技創新業務的特點,打破傳統以資產、規模為重心的評級思路,合理設計專門的評級方法和評級符號,提高評級的前瞻性和區分度。
建立科技創新債券專項承銷評價體系和做市機制,組織做市商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專門做市報價服務,建立承銷、做市聯動機制。提高科技創新債券承銷、做市在承銷商、做市商評價體系中的權重。
各類金融機構、資管機構和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保險資金、養老金等可投資科技創新債券。鼓勵創設科技創新債券指數以及與相關指數掛鉤的產品。
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散分擔機制,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和專業信用增進機構、擔保機構等可根據自身風險定價能力和管理水平,通過開展信用保護工具、信用風險緩釋憑證、信用違約互換合約、擔保等業務,支持科技創新債券發行和投資交易。
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托自身財力,設立風險補償基金或者出臺其他優惠政策措施,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貼息、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支持措施。
加強科技創新債券的事中事后管理,確保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科技創新領域發展。將科技創新債券納入金融機構科技金融服務質效評估。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自律組織要加快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配套規則,相關市場基礎設施機構可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專門的發行、交易、登記托管、清算結算等服務,適當減免相關服務費用。
財聯社注意到,包括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外匯結算中心、中債登在內的相關部門配套細則接踵出臺。
如深交所表示,將進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機制,打造一二級聯動、投融資協同的良好市場生態,其中包括健全科技創新債券融資審核“綠色通道”機制、鼓勵發行人創新設計債券條款、優化科技創新債券做市等交易機制安排、引導投資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債券投入、降低科技創新債券交易結算成本等5大內容。
外匯結算中心表示,從即日起全額減免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內成員以科技創新債券為標的的現券買賣交易手續費,減免期為2025年至2027年。
中債登也表示,將全力支持金融機構創新發行科技創新專項金融債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全額減免科技創新專項金融債券發行登記服務費。
孫靜媛表示,央行會同證監會還提出創新信用評級體系,目前金融機構的信用評估體系已較為成熟,對于科技創新企業而言,要針對技術迭代快、成長彈性高的特點,增設預測性指標,著重評估企業的技術前景和成長空間,對于私募股權投資機構,評級機構應以投資能力作為核心評級驅動因素,強調投資專業性和投資業績的雙重驗證,注重對投資資產退出前景分析,建立前瞻性的償債能力動態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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