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香港名媛蔡天鳳遭前夫碎尸”案曾震驚輿論,2人被指控涉嫌協助蔡天鳳前夫鄺港智逃離香港,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5月7日,南都記者了解到,該案控辯雙方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雙方爭議在于是否已達成協議協助某人離港。案件押后至6月16日裁決。
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
南都此前報道,2023年2月21日,28歲的香港名媛蔡天鳳突然失蹤,警方于同年2月24日在香港大埔大尾督龍尾村發現其殘骸。警方曾拘捕涉案多人,包括蔡天鳳前夫一家四口,以及蔡天鳳前夫父親的情婦、41歲的游艇公司代理林舜,以及29歲女子潘巧賢等,他們涉嫌協助鄺港智逃離香港,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
該案已多次押后再審,以處理法證工作、獲取相關證據或等待進一步調查。今年2月10日至11日,法院當庭播放了潘巧賢此前接受警誡詢問時的錄像視頻。
潘巧賢在視頻中表示,2023年2月24日,一名此前在澳門游玩時結識的好友lvy與她聯系,稱欲協助一名“有錢男子”避開海關離港,并向她索要林舜的聯絡方式,希望通過林舜安排船只,開往香港與澳門之間的海域,并稱其后會有澳門船只接應。
潘巧賢展示Ivy在微信上用語音向她發消息說“越快越好,最好是立刻”“多少錢都沒問題”等,還提到可以在港以“船P”(水上派對)為由租用船只。潘巧賢表示,當時林舜的微信“壞了”,Ivy聯絡不到,所以自己只是“做中間人幫他們傳話”。
公開信息顯示,5月7日,該案控辯雙方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控方認為,只要法庭接納林舜和潘巧賢這兩名被告曾協議幫助一名叫“Alex”的人離開香港,無須談妥租船價錢并付費,就足以證明他們的犯罪意圖,控方無須證明該名人士是否就是鄺港智。
男被告代表律師反駁稱,如果對方未付款,協議就視為未達成。女被告代表律師辯稱女被告發現有問題時,已沒再回復,想盡快抽身,其只是轉述角色,并不清楚安排。
案件押后至6月16日裁決。
采寫:南都記者 梁令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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