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美國軍方已經成功完成一種“可重復使用的高超音速火箭動力飛行器”的試飛,這是美國半個多世紀以來首次取得此類成就。
華盛頓日報表示,這標志著美國在一項戰時技術角逐中取得進展,而中國在該領域擁有相當大的領先優勢。
據悉,美國兩家公司進行了這種名為Talon-A的飛行器的試飛:一家是制造這種高超音速試驗飛行器、總部位于莫哈韋沙漠的Stratolaunch,另一家是總部位于科羅拉多州、制造液體火箭發動機的Ursa Major。
美國國防部也在周一表示,這些完全自主的飛行于去年12月和今年3月進行,飛行速度超過了5倍音速,這通常被認為是高超音速的標志。
也真是活久見了,美國人終于承認自己大幅度落后中國了。這次號稱首次成功試飛,竟然沒原地宣布勝利,而是謹慎的表示“縮小與中國的差距”。
事實上,五角大樓這是在現實面前不得不承認,畢竟目前在高超音速武器領域,他們落后的可不僅中國。俄羅斯、朝鮮、伊朗、甚至也門胡塞武裝都宣稱過自己擁有高超音速武器。誠然這個名單可能含有水分,但這當中中俄的高超音速武器技術是已經實錘的:俄羅斯的“匕首”已經在俄烏戰場實際使用過,中國的鷹擊-21和東風系列多型也已經列裝部隊。
現階段,采用傳統彈道導彈改型或巡航導彈類型的高超音速武器仍有一定攔截可能,但成功率很低(例如:以色列“箭-3”系統曾攔截過胡塞武裝發射的“巴勒斯坦-2”高超音速導彈,但成功率不足30%,此外“巴勒斯坦-2”究竟是不是高超音速存在爭議);而采用錢學森彈道的高超音速滑翔飛行器(HGV)幾乎無法被現有反導系統可靠攔截。所以就現實而言,現階段,美國在高超音速武器領域只能“肉身承受”而無法攔截,美國人能不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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