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2日印控克什米爾地區發生襲擊事件后,印巴之間的緊張局勢不斷升級,最終在5月7日爆發激烈軍事沖突。印方發起的“朱砂行動”,導致巴方平民傷亡,同時遭遇巴基斯坦強硬的“自衛還擊”。巴方宣布擊落6架印度軍機(含1架無人機)。印度反復以“打擊恐怖主義”作為理由,是否站得住腳?被痛擊的印軍又在邊境演習,而巴方也放風說“當然會進行報復”,近期局勢是否會更趨惡化?觀察者網就此與多位南亞問題專家展開對話。
印方“陣風”飛機殘骸印度社交媒體
印度搶占道德高地,有用嗎?
印度宣稱,“朱砂行動”的打擊目標是巴基斯坦及巴控區境內的,印方單方面認定的所謂“恐怖組織”,即“虔誠軍”(LeT)和“穆罕默德軍”(JeM)的9個基地。在印度政府簡報會上,還指控巴基斯坦長期未對這兩個所謂“恐怖組織”采取有效行動。包括此前印度通過聯合國制裁委員會提交的相關證據,印方認為這構成對聯合國安理會第1373號決議的消極對待,認為巴基斯坦未履行國際反恐義務。
印度似乎為搶占道德高地做了不少“功課”,但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副秘書長胡仕勝表示:“不能因為是恐怖事件就對另一個國家進行軍事打擊。涉及他國的反恐行動,必須通過反恐合作、反恐對話等外交政治手段解決,而不能簡單地以涉嫌卷入恐怖襲擊為由侵犯他國主權。”
胡仕勝認為,如果把反恐問題和國家之間的軍事沖突相提并論,就會讓任何一個反恐事件、甚至任何一個突發事件,很容易地演變成國家之間的戰爭行為。
印方在襲擊事件發生兩周后,最終還是選擇大動干戈,另一個理由便是“自衛權”。印度外交秘書唐勇勝(Vikram Misri)在簡報會上宣稱,印方通過最新情報評估,上述組織正策劃針對印度的“恐怖襲擊”。印方認為有必要采取“先發制人的軍事行動”,摧毀“恐怖組織”作戰能力,這是行使“自衛權”。
對此,四川大學國際關系學院講座教授榮鷹表示,無論印方如何辯解,這種針對主權國家的單邊軍事行動顯然涉及嚴重的國際法問題。從國際法和國際關系的準則角度來說,印方的理由都是說不通的,也無法為印方軍事行動的合理化、合法化提供充足的依據。
更何況,在當今技術高度發達的世界,證據搜集本身就有復雜性。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南亞所執行所長王世達提醒要注意這一事實:“克什米爾抵抗陣線”的組織曾宣稱負責,但數日后又發表聲明,否認此前表態,稱其網站遭黑客入侵,之前的認責聲明系偽造。這一反復使事件性質更加復雜。
想以水資源為武器,印度開了非常壞的先例
在本輪印巴沖突中,印度在水資源問題上的操作,也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印度官員此前宣布,內閣會議決定“暫時擱置”1960年簽署的《印度河河水條約》。
“根據1960年印巴雙方達成的《印度河河水條約》,印度河流域六條河流的水資源分配已有明確規定。印度雖擁有部分使用權,但不得改變水量及水域流向。”王世達表示,從法律層面看,該條約未設置單方面修改條款,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因此,印度在法律上無權單方面暫停或修改條約內容。
“印度目前還不具備有效利用印度河水資源作為武器的能力。”胡仕勝表示,盡管印度控制了印度河上游的東部三條支流,但其水資源控制能力有限,僅占印度河系統總水量的約20%,而巴控制的西部三條支流占了主體水量的80%。且即使是20%的水量,印度也沒有足夠的水利工程予以有效的控制,它只在上游有一些小型水庫,所能控制的水流總量占整個印度河的水流總量的 4% 還不到。因此,印方關于“限制跨境河流供水”的表態,更多地是象征性報復言論。
榮鷹則認為,盡管印方實際水量分配比例有限,“仍可通過在旱季實施截流蓄水,雨季人為制造洪澇災害的做法,影響巴方境內省份的水資源調節與分配。”他表示,巴基斯坦的旁遮普省與信德省長期存在“塔貝拉-曼格拉”水庫分配爭端,印度甚至可能企圖利用這一手段,來加劇兩省的內部矛盾,從而分化它們。
榮鷹還提到,從跨境水資源角度來說,印度它既是上游國家也是下游國家,這種雙重身份本應賦予其更強烈的區域責任意識。不管印方以什么理由利用水資源來做文章,那么就自然而然地會加劇南亞各國的水資源爭端,南亞地區的跨境水資源問題本來矛盾就非常地突出,因此印度開了一個非常壞的先例,違背了其國際義務和承諾。
王世達提醒,印度目前控制水資源有限,但不意味著印度未來永遠不會具備這樣的能力。胡仕勝分析說,如果印度要想使“水武器”變得有效,必須要在上游建立更多的大型水壩。據說印方目前已經在一些河流的上游開建更多的水利工程,但是至少要到2032年之后才能完工。
印巴可能進入新一輪軍備競賽周期
據巴基斯坦官方宣布,使用了由中國制造的殲-10C戰斗機對抗并擊落印度空軍的戰機,其中包括3架法制“陣風”戰斗機。
“印度在此次沖突中確實遭受了顯著的空軍損失,包括Su-30、米格-29以及法國制造的‘陣風’等機型。”胡仕勝表示,巴基斯坦空軍裝備的中國產殲-10C戰機,配合中國提供的PL-15遠程空對空導彈及預警指揮系統,在此次對抗中展現出顯著的作戰效能。
他指出,這一態勢可能引發印度加速推進戰機的采購計劃,包括尋求引進美國的F-35戰機,以及加強與英國、日本等國家在第六代戰機研發領域的合作。
在榮鷹看來,由于印度單方面宣布暫停執行《印度河河水條約》,巴基斯坦作為反制措施暫停包括《西姆拉協定》在內的多項雙邊和平對話機制。若緊張局勢持續升級,那么印巴之間的對抗手段就只剩下軍事對抗這一種形式,這不僅非常危險,也很容易引發后續的軍備競賽。
局勢失控的可能性較小
印巴雙方100多架飛機激戰后,印軍蒙受了巨大損失,卻依然在邊境搞演習,而巴方也放風說“當然會進行報復”。與此同時,國際社會也普遍呼吁克制,那么本輪緊張局勢會如何演變?
專家們普遍認為,印巴兩國都面臨著展示強硬立場的壓力。但局勢演變為全面戰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印巴作為兩個擁核國家,都清楚認識到全面沖突可能導致的災難性后果,尤其是核戰爭的風險。”王世達表示,雖然短期內的摩擦和局部沖突難以避免,但雙方都有強烈的動機將沖突控制在有限范圍內。這種戰略克制既是基于現實利益的考量,也是對地區及全球安全責任的體現。
據王世達觀察,對比2016年和2019年的歷史先例,這次盡管雙方都展現出強硬姿態,但始終保持著一定的克制。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在宣布襲擊巴基斯坦境內及巴控克什米爾地區目標后,特別發表聲明強調其行動的克制性。
胡仕勝還提到,在大國以及聯合國的呼吁之下,雙方應該會逐步冷卻下來。對于巴基斯坦來說,由于它的綜合國力遠遠弱于印方,因此這一次實際上屬于被動防御。而印度在遭受襲擊后,必須要向國民證明己方政府有能力捍衛安全,所以必須要發泄一下,但印方跨境的襲擊都是精準打擊,范圍非常有限,就是為了防止軍事沖突的再度升級。
在大國表態中,作為印巴的重要鄰國,中國的立場顯然具有特殊分量。
“本次緊張關系爆發以來,我國實際上在外交層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榮鷹指出,中方在與巴基斯坦進行多次溝通后,支持巴方提出的對恐怖襲擊事件開展公開、公正國際調查的合理訴求。鑒于此次事件的復雜性,巴方展現出積極姿態,表示愿與俄羅斯、印度共同參與調查。但遺憾的是,印方不僅拒絕這一提議,反而單方面依據其掌握的所謂證據,采取軍事行動進一步升級緊張局勢。
“印度是我們最大鄰國之一,巴基斯坦是全天候戰略伙伴關系,中方尤其是不希望發生印巴沖突的。”胡仕勝表示,一旦局勢升級,不僅將威脅南亞次大陸的和平穩定,還可能對我國新疆、西藏等邊境地區的安全環境造成嚴重影響。
但另一方面,中印關系自去年10月金磚國家喀山峰會后開始出現緩和跡象。近期兩國即將開通直航,中方批準印度香客赴西藏神山圣湖朝圣,這些務實舉措體現了雙方關系確實在改善。綜合各方因素分析,印巴軍事沖突仍處于可控范圍,中印關系目前來看也不會受到明顯的沖擊。
榮鷹認為,印巴關系緊張確實呈現出一定程度的倒退,但也應當看到,印巴雙方也曾經通過談判對話就克什米爾爭端問題達成過部分共識。之前提到的1960年簽署的《印度河河水條約》就是其中之一。進入21世紀后,雙方也展開過多輪對話,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尤其是圍繞核武器實驗與核設施安全等方面。目前的反復,也反映了自印巴分治以來克什米爾問題的復雜歷史脈絡。
中方仍然希望和平,希望穩定,希望通過雙方對話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軍事手段解決不了。榮鷹指出,印巴也清楚,多年的沖突讓他們明白,子彈并不能帶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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