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綠委吳思瑤團體“地動刪瑤”領銜人張克晉,日前突發聲明“退出領銜人身份”。召集人賴苡任6日啟動替換領銜人“鮭魚回郵”計劃。賴苡任10日表示,要求“中選會”公布“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否則即為行政怠惰、抗拒依法行政,他也點名14位立委,希望不分朝野的“內務委員會”能聽到公民團體的訴求,不要讓民眾的權利被“中選會”沒收。
賴苡任指出,罷團2日向中選會詢問并索要“替換領銜人同意書”格式,且于當日下午提供格式范例,“中選會”就已經知道有罷免團體正在啟動“替換領銜人”程序。
賴苡任質疑,既然上周五“中選會”已經給罷免團體一個正式的格式,為何遲遲不公布“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是否為行政怠惰?“中選會”總是以《選罷法》沒有相關規定試圖推諉,但身為選務主管機關,既然選罷法沒有相關規定,“中選會”就應該立即公布相關作業辦法,為何要罷團走陳情案或是私下發文詢問。
賴苡任直言,“替換領銜人”涉及所有民眾的罷免權利,同時也關系到2054位的提議人權益,不應該要求特地罷免團體單獨發文詢問,應該立即公示作業辦法,“中選會”要罷團發文后,再回文的用意為何。
賴苡任也問“中選會”,如果湊齊了2054份同意書,后續如何送件、誰有權利送件?是不是必須要本案領銜人,但領銜人已經說不玩了,上哪找領銜人;還是備補領銜人,如果是就早點說,要讓備補領銜人有心理準備;或者是要從有簽同意書的2054位提議人中找一人,也請早點通知,要詢問征求提議人同意;還是任何人都可以送件,如果沒有作業辦法,就是任何人都可以送同意書。
賴苡任也說,送件以后針對同意書是否有審查、要怎么審查、審查要多久,是否會公示?這些問題涉及罷團送件的日期排程,不要等送了同意書過去,“中選會”再說要審1個月,那二階最后送件日期早就過了。
賴苡任也呼吁“中選會”,請公布“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才是正道,不可要求罷團私下發文詢問后,“中選會”再私下回復,沒有這種道理。這不僅僅涉及本罷免案的連署人、提議人、領銜人、被罷免人的權益,更是所有民眾都應該知道且有明確法規命令,讓民眾有法可依,行政機關才能依法行政。
賴苡任也向不分朝野的“內務委員會”立委公開陳情,為何“中選會”遲遲不訂立作業辦法,在無法源依據的情況下,“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依照什么作業標準及流程去完成“替換領銜人”程序,如果連法規命令都沒有,又拿什么標準回應公民團體。
賴苡任點名14位立委牛煦庭、徐欣瑩、 張智倫、 丁學忠 、許宇甄、黃建賓、 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麥玉珍 、張宏陸、吳琪銘、王美惠、蘇巧慧、黃捷、李柏毅等,希望能聽到公民團體的訴求,不要讓民眾的權利被“中選會”沒收,更不能在沒有訂立作業辦法之前,任憑“中選會”隨意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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