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殲-20戰機,應該算是全球空戰能力頂尖的五代機了,但是當年挑選“艦載五代機”的時候,我國海軍卻放棄了殲-20,選擇了殲-35戰機。
相較于殲-35,殲-20有很多的優勢。比如說殲-20體量更大,有更大的航程和載彈量。再比如說殲-20有鴨翼設計,在機動性上也強于殲-35戰機。
可以說在綜合戰斗力上,兩款戰機的差距還是比較大的。
殲20
那既然是殲-20更強,為什么海軍要放棄殲-20,選擇殲-35戰機呢?
殲-20不適合上艦
其實海軍放棄殲-20的原因之一,恰恰是因為殲-20太大了。因為航母的承載能力是有限的,艦載機并不是越大越好。
當前中國服役的殲-15戰機已經算“重型艦載機”了,除了和其同根同源的俄羅斯蘇-33艦載機,殲-15已經是現役最大的艦載機,最大起飛重量達到了33噸。
殲-15艦載機
而殲-20的體量比殲-15還要大,最大起飛重量達到了37噸,比殲-15多出了4噸左右。
本身殲-15對航母的壓力已經非常巨大,殲-20比殲-15都還要大4噸,這壓根就不是一款適合上艦的戰機。
如果艦載機的重量太大,會對艦載機本身的使用壽命、飛行員的身體情況,以及攔截成功率都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艦載機在航母甲板降落時會產生巨大的沖擊力,艦載機越重這個沖擊力就越大。
并且殲-20的展弦比還比較小,這意味著它在降落的時候會有更快的速度,從而產生更大的沖擊力。
殲-20展弦比小
如果艦載機降落時沖擊力過大,不僅會給航母的飛行甲板帶來極大的壓力,在艦載機尾鉤勾住阻攔索的那一刻,艦載機自己也會承受巨大的沖擊力,這自然會影響艦載機的使用壽命。
艦載機越重,沖擊力越大,這個影響也就越明顯。
艦載機沖擊力對于飛行員的影響也顯而易見,連艦載機這種鋼鐵造物都扛不住,人體自然也扛不住。
艦載機著艦時會產生4~5個G左右的加速度,正常來說這個加速度不能高于5個G,不然可能給艦載機飛行員的脖子扭斷。而艦載機的重量越大,其在著艦時的加速度也越大。
艦載機著艦
殲-20這種最大起飛重量37噸且展弦比較小的戰機,如果真成了艦載機,其著艦時的加速度可能都不止6個G了,可能會達到7個G,其對飛行員身體帶來的壓力會比正常艦載機大很多。
并且艦載機著艦加速度太大的話,還會嚴重影響飛行員的操作。
航空領域有一個叫“黑暈”的名詞,指的是因為飛行員因為加速度眼球缺血,從而導致視野開始一片模糊,開始變黑,甚至是意識開始模糊的情況。
當飛行員承受6個G,乃至是7個G的加速度時,基本都會出現“黑暈”。飛行員面對這種情況,除非是精英飛行員,不然其操作是肯定會變形的,艦載機降落時的失敗率會大幅度提升。
過快的加速度會讓飛行員“黑暈”
可見殲-20戰機當空軍戰機會有比較強悍的戰斗力,但當艦載機時卻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并不是一款適合當艦載機的軍艦。
殲-20會擠占航母空間
除開重量的問題外,殲-20在體積上也并不適合當艦載機。
航母上面空間有限,艦載機大一分,就意味著航母能攜帶的艦載機就得少幾架。
艦載機體型決定了航母能帶多少架
為了盡可能縮小艦載機的體積,當前各國多采取了折疊機翼的設計。我們去看中國的殲-15、美國的F/A-18,以及俄羅斯的蘇-33和米格-29,就會發現這些戰機的機翼都可以折起來。
但是殲-20不太適合搞折疊機翼。因為殲-20作為采用了內置彈艙的隱身戰機,機翼部分本身的長度就很短了,根本折不起來。
殲-20機翼不太適合折起來
并且殲-20本身的翼展就比較小,其翼展只有13米。相對比之下殲-15的翼展達到了15米,折起來后翼展只有7米。
以殲-20那個機身結構,機翼折起來后估計也不會低于10米。
殲-20無法降低翼展,就意味著它會比殲-15更占空間。那么航母上能搭載的艦載機會更少。
殲-15機翼更長
殲-35作為艦載機,性能是合格的
海軍選擇殲-35當艦載機,是因為這款戰機作為艦載機的性能是合格的。
殲-20對比殲-20,劣勢主要集中在體量小這一點上。因為體量小,殲-35在航程以及載彈量上有一定“劣勢”。
但因為中國海軍對航母的定位問題,這些劣勢實際上影響不大。
因為當前在中國海軍的反艦體系中,承擔主要反艦職責的是反艦導彈,而非艦載機。
中國更依賴反艦導彈
當前中國服役有鷹擊-21這種速度達到了5馬赫以上,射程超過了1000公里的反艦導彈。
這種反艦導彈不管是打擊速度還是打擊半徑,相較于艦載機都有明顯的優勢。
至于艦載機,未來中國殲-15和殲-35兩款艦載戰斗機,前者將主要承擔空對地打擊任務,以及少量的反艦任務。而后者將主要承擔制空任務,主要作用是將敵方的空中力量全打下來。
在殲-35不承擔反艦任務的情況下,它的航程也就沒太大影響了。畢竟殲-35面臨的戰場,主要就是被動的等敵方艦載機過來然后去迎擊敵機,從而保護自家軍艦。
殲-35戰斗機
至于殲-35的載彈量問題,殲-20的載彈是腹部主彈艙掛4枚遠程空空導彈,機身兩側側彈艙掛2枚近距離格斗彈。
殲-20彈艙
至于殲-35,外界猜測是機腹主彈艙掛4枚遠程空空導彈,沒有側彈倉。所以殲-35比殲-20少2枚近距離格斗彈。
但是正常來說隱身戰機掛4枚遠程空空導彈已經夠用。畢竟隱身戰機的交戰距離有上百公里,大多數時候用不到格斗彈。
加上殲-35體積更小,航母上能多帶幾架,那么殲-35載彈量更少的劣勢,不就用殲-35的數量補齊了么?
信息來源:
【1】中國青年報·《我國下一代艦載戰斗機該如何選》
【2】新華社客戶端·《一款戰斗機要上艦,需要考慮哪些方面的因素?》
【3】環球網·《專家:殲20上艦技術問題多 殲31更適合上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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