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而
最近跟一個網友聊天,她說自己生活的很痛苦,當時在家人的勸說下,嫁給大自己不少的男人,如今受丈夫的歧視和欺負,想離婚又不敢。
婚姻的本質是什么?很多人會說,是愛情、是責任、是陪伴。但現實里,尤其是對殘疾人來說,婚姻往往更像一場交易——一場明碼標價、各取所需的買賣。
想象一下,你去一家公司應聘,老板說:“現在工資很低,但等公司發展好了,一定給你漲薪。”你會信嗎?大概率不會,因為這就是職場常見的“畫餅”。那為什么到了婚姻里,有人會說“我現在窮,但以后會發達,你愿意陪我吃苦嗎?”很多人卻猶豫了?
因為婚姻被包裝成了“感情”,而職場是赤裸裸的利益。但本質上,這兩者沒區別——都是在用未來的不確定性,換取當下的付出。不同的是,職場可以跳槽,婚姻卻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尤其是殘疾人。
對殘疾人來說,婚姻的“交易感”更直接。社會對殘疾人的偏見,讓他們在婚戀市場上處于劣勢。于是,他們的婚姻往往變成一方提供生存保障,另一方提供陪伴或家庭功能。有的是因為家人催婚,隨便找個人湊合,完成“人生任務”。如果有幸另一半是健全人,那健康一方不排除有同情或道德感的因素,但缺乏真正的愛。
于是,這些婚姻的共同點是:沒有愛情,只有需求交換。殘疾人在這樣的關系里,往往處于被動,要么接受不對等的條件,要么孤獨終老。
為什么這樣的婚姻難以幸福?
婚姻的本質是合作,但合作的基石是信任和情感。如果一開始就是交易,那一旦利益失衡,關系就會崩塌。而且,如果一方長期“施舍”,另一方長期“忍受”,終究會積累怨氣。沒有愛的支撐,婚姻就成了漫長的折磨。普通人過不下去可以離婚,但殘疾人可能因為生存依賴、社會壓力而被迫忍受。
有人說,為什么以前父輩或祖父輩們就沒有那么多離婚的?
原因很可能是,不是不想離,而是基于各種原因沒法離。比如覺得離婚是件丟人的事,會社死。比如壓根不知道原來婚還可以離。比如一直接受的就是婚姻就是這樣的。
為了避免在婚姻生活中吃苦,殘疾人要么有愛,要么獨立!
別把婚姻當救命稻草,婚姻解決不了生存問題。殘疾人更需要的是經濟獨立、社會支持,而不是指望婚姻來“拯救”自己。如果只是為了有人照顧、有人陪伴而結婚,最終可能比單身更痛苦。寧可孤獨,也別活在虛假的關系里。
婚姻如果不是因為愛,那就是一場交易。而交易的本質是利益計算,不是幸福。殘疾人已經面臨太多不公,沒必要再讓婚姻成為另一場剝削。要么找到真正愛你的人,要么學會獨自強大,這才是真正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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