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魏哲哲
隨著社會生活水平及醫療水平的提高,我國大量勞動者在達到退休年齡后,仍有能力發揮余熱、開拓事業。
面對新情況新問題,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回應社會關切,釋放對超齡勞動者合法權益尊重和維護的明確信號。本期透過幾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看司法機關如何為他們解除后顧之憂,助力“老有所為”。
——編 者
超齡農民工因工傷亡,能否認定工傷?
【案情】某保安服務公司員工孔某執勤時,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同事將其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孔某因工去世時已經超過退休年齡,其戶口性質為農業戶口。此后,孔某之子孔某興向北京市東城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人社局依法受理,后經調查,作出工傷決定書,認定孔某的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予以視同工傷。
某保安服務公司向東城區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東城區政府維持了被訴工傷決定書。某保安服務公司不服,訴至法院請求撤銷人社局作出的認定工傷決定書和東城區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
【說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規定精神,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傷亡的,仍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辦案法官楊波介紹,根據證人證言、調查筆錄等材料可認定,孔某發病時正在警衛室觀看監控,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且系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屬于工傷認定范圍,因此,某保安服務公司仍需就孔某的傷亡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61歲保潔工遭遇交通事故,誤工費該不該賠?
【案情】陸某駕駛小客車與家政保潔人員胡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胡某受傷。公安交管部門認定,陸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胡某無責任。陸某駕駛的小客車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事故發生時,胡某已年滿61周歲。胡某訴至法院,請求陸某、某保險公司賠償包括誤工費在內的各項損失合計10萬余元。某保險公司抗辯稱,胡某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無權請求賠償誤工費。
【說法】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因交通事故受傷后是否有權請求賠償誤工費?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法律并未對人身損害中誤工費的認定作出年齡上的限制,僅明確誤工費系因誤工減少的實際收入。
本案事故發生時,胡某雖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根據相關證據,可以認定胡某事發前長期從事家政保潔工作,有穩定的服務對象及收入來源,其因交通事故受傷而未實際工作,相應的誤工損失應當得到支持。最終,法院根據證人出庭作證證言及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確定胡某誤工費為6.2萬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張艷介紹,超過退休年齡的老年人繼續工作、勞動的情形十分常見,該類群體的勞動所得也應當得到認可和保護。交通事故等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中,人民法院在認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受害人是否有權主張誤工費時,不能簡單地以受害人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為由不予支持,而應對受害人是否仍在從事某項或者多項工作以及受害人受傷前的收入狀況進行實質判斷。超齡勞動者誤工費的具體標準,應當根據受害人的舉證,在認定受害人受傷前的具體工作和收入情況的基礎上綜合認定。
退休返聘后被惡意辭退,有賠償嗎?
【案情】李女士退休前在一家機械公司從事銷售工作,退休后又與公司簽訂返聘協議,繼續擔任銷售一職,工資由基礎工資和業務提成組成,提成為訂單額的5%。此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以李女士未按要求前往南通工廠為由辭退了李女士,并以李女士所簽訂單未完成全部流程為由拒絕支付提成。李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基礎工資及提成款。
【說法】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認為,李女士曾詢問石某是否需要前往南通,但石某并未答復;又于次日多次向石某匯報工作,沒有不配合安排,公司辭退李女士存在過錯,應當足額支付其基本工資和未完成訂單中已完成進度相對應的提成。李女士作為銷售人員,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至于后續安排發貨、回款工作則需與公司同事共同完成,法院酌情認定李女士已發貨訂單提成比例為4%,未發貨訂單提成比例為3.5%,僅下單訂單提成比例為2.5%,判決公司支付李女士基本工資及提成共計12萬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張艷說,在勞動者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金后,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仍應按約支付勞動者報酬,對于惡意辭退勞動者導致訂單未完成、付款條件未達成的,仍應按比例支付訂單已完成部分對應的提成。《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應當保障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保障等基本權益。”按照該規定,無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是否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他們獲得勞動報酬等基本權益都將依法受到保護。只要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給超齡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
進一步加強超齡勞動者權益保障
——訪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
如何以法治之力更好保障超齡勞動者權益?記者采訪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
問:近年來,涉及超齡勞動者權益保護的案件有何特點?
答:加強超齡勞動者勞動權益的保障具有必要性和現實性。近幾年,此類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案由多集中在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確認勞動關系糾紛、工傷保險待遇糾紛等方面,涉訴用人單位所在行業集中于制造業、建筑業、租賃和服務業。
問: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舉措促推超齡勞動者權益保護?
答:最高法制發了5號司法建議,協同相關部門推進勞動領域矛盾糾紛訴源治理。針對審判實踐中發現的用工關系性質爭議、超齡勞動者工傷認定難及繳納社會保險難等問題,提出了明確超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用工關系性質,合理設定勞動基準適用范圍;修改完善參加工傷保險的相關規定;推進基本養老保險信息查詢和權利告知工作,保障超齡勞動者的知情權等。
司法建議發出后,最高法持續抓好推動落實工作。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司法建議的辦理,結合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工作部署,加強超齡勞動者權益保障相關政策研究,積極推進完善相關制度,取得階段性進展。
問:最高法將從哪些方面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
答:最高法將通過進一步增加案例庫案例、制發司法解釋、發布典型案例、法答網答疑等方式加強對涉超齡勞動者合法權益案件的業務指導,統一法律適用,為正確審理案件提供規則參考和價值導向,引領社會法治意識養成。研究相關措施實施后的新情況新問題,研判審判數據發展態勢,切實幫助超齡勞動者解除“老有所為”的后顧之憂。
《 人民日報 》( 2025年05月15日 19 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