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的"消費貸"新政,個人消費貸款自主支付的金額提高到50萬,還款期限則延長到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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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看似寬松了,但對普通人的意義,小到可以忽略不計。
消費貸不像房貸。房貸即便利息高點,到最后房子是自己的,不動產是拿不走的。
但消費貸是用來消費的,當你買了一件產品或服務,產品保質期到期,或者服務結束,感覺像是什么都沒發生過,但錢是實實在在花出去了,剩下的就是苦逼地還貸。
許多人一看到銀行宣傳,覺得政策寬松,對自己有利,先把錢貸出來改善生活,后面再慢慢還。
但往往忽略了,隱藏在表面之下的那把"刀"。
比如招行,消費貸利率2.58%,貸出50萬,按7年84期還款,每月大約需要還6531,到最后總利息是46000+。
如果是每月2萬以上收入的人群,能保證7年的收入穩定,又有迫切的需求,那確實可以。
如果你有3.5%利率的房貸,想要利用消費貸來置換(風險先不討論),像前幾年的經營貸那樣操作,也許也有一定的可能性。
但本文討論的是月薪幾千的普通人。
假設你在大城市,月薪8000,除去社保和基本的衣食住行,每月能剩下一半就算好的了。把剩下的4000拿來消費,沒有心理壓力。但如果你使用消費貸來消費,那么每月工資不僅得用來維持社保和衣食住行,還得用來還貸。
雖然也是用剩余的工資來還,但本來你可以隨意花自己的錢,現在卻變成"不得不花"了,因為一旦逾期,就不只是錢的事了,你的征信也會變花。
也就是說,貸與不貸,都一樣在花錢。但貸了,你的錢就花得壓力重重。
更嚴重一些的,還會陷入"以貸養貸"的惡性循環。
有點像信用卡的"最低還款"。作為一名資深"最低還款"用戶,博主有很大的發言權。
博主2017年開始頻繁使用信用卡,先后辦了十幾張,總額度幾十萬。但由于17、18年的收入根本覆蓋不了每月賬單,于是開始了"最低還款"的生活,然后還把額度循環利用。2022年還由于一個錯誤的投資決定,又從平安銀行貸了50萬出來,結果貸款和信用卡"互幫互助",又過起了一段時間的"最低還款"生活。
“最低還款”的陷阱就在于,能夠讓你的征信保持良好,但每月都有新的利息要還,是一個你不得不踩的陷阱。
這幾年算下來,感覺像是,平白無故送了銀行三四十萬利息。當然,博主有一部份消費屬于有迫切需求。但回顧起來,其實有一半以上的消費,是陷入"消費主義"陷阱而花的錢。
所以,普通人如果沒有既迫切又大宗的消費,千萬別碰任何類型的貸款,無論銀行宣傳得多好聽。
銀行的宣傳,只對銀行有利,個人所獲得的任何好處,都有相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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