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殘障朋友在網(wǎng)絡(luò)上反映,從上個月開始,全國多地高鐵站突然禁止攜帶輪椅的電動車頭進站,給他們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5月16日,記者跟著殘障人士志愿者,一起來到了虹橋火車站。
現(xiàn)場直擊:殘障人士高鐵站遇阻
兩位殘障志愿者,邱雨佳和朱熹,像往常一樣準備乘坐高鐵出行。然而,當他們通過實名驗證后,卻被安檢人員攔了下來,原因是他們輪椅上的電動車頭電池容量超過了規(guī)定。
兩位志愿者介紹,他們所使用的出行輪椅并非一體式的電動輪椅,而是由手動輪椅和可拆卸的電動車頭兩部分組成,車頭有一塊500瓦時的電池。這種組合輪椅速度更快,使用便捷,且比一體式電動輪椅節(jié)省空間,目前在殘障群體中使用率很高。
根據(jù)2022年國家鐵路局的規(guī)定,“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得超過100瓦時,但含有鋰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
當天值班站長室的工作人員,針對鐵路允許的“電動輪椅”給出了這樣的解釋:“鐵路出行,一體式的電動輪椅是允許攜帶的,雖然這種輪椅的電池也會超標,但屬于規(guī)定中‘除外’的情況。但是含牽引裝置的這些輪椅,它不是一體式的,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規(guī)定未變,為什么之前可以,現(xiàn)在不行呢?”邱雨佳無奈地說。她回憶道,今年4月之前,他們都能順利攜帶這樣的組合式輪椅上高鐵,甚至能申請到重點旅客服務(wù)。但現(xiàn)在,一切都變了。
鐵路工作人員并未對此作出解釋,只是用手機展示了一則內(nèi)部的工作消息:
隨即,工作人員提出了解決方案。
一種是把電動車頭拆卸下來,高鐵站可以免費保管10天,但不提供隨車托運服務(wù);
第二種是讓高鐵的快遞公司把電池送到目的地,但快遞工作人員表示“江浙滬地區(qū)第二天才能寄到,并且只能寄電池不能寄車頭。”
朱熹認為,這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他們的出行難題,無論是寄存車頭還是郵寄電池,出站后的后續(xù)出行都會十分不便。
市民聲音:理解與建議并存?
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普通乘客,對于這件事,大家看法不一。
有人認為,高鐵站出于安全考慮是合理的,畢竟鋰電池容易自燃,一旦起火,整列客車的生命安全將無法保障;
也有人表示,這樣的做法沒有充分考慮到殘障人士的出行需求,希望鐵路部門能提供更人性化的解決方案。
“如果高鐵上能提供一種類似托管的服務(wù),專門為殘障人士的輔助器具設(shè)立一個區(qū)域,幫助他們出行,那就太好了。”一位市民建議道。
律師觀點:標準需要明確統(tǒng)一
針對此事,律師張玉霞給出了專業(yè)意見。她認為,高鐵站禁止超容量電動車頭進站的做法在法律上并無沖突,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應(yīng)明確統(tǒng)一標準,并平衡好特殊人群的出行權(quán)利與公共安全保障。
“比如可以增加一些試點班次,為殘疾人的輔助器具提供托運服務(wù);同時希望能夠明確輪椅車頭電池的標準。”張律師建議道。
高鐵作為現(xiàn)代交通工具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性不容忽視。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應(yīng)關(guān)注到殘障人士這一特殊群體的出行需求。希望鐵路部門能夠傾聽各方聲音,制定出既保障安全又兼顧便利的新規(guī),讓每一位乘客都能享受到高鐵帶來的便捷與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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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聞記者: 劉黎明
編輯: 趙祎韞
視頻編輯: 劉黎明
責(zé)編: 沈雪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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