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如籠,請還萬物生靈以自由。
讓每一只鳥,自由飛過每一個春天。
沒有買賣,就沒有獵殺。
進入籠中待售的駝背鷹,能否還它自由?
天高任鳥飛。可是登錄電商某東平臺,令人驚愕的是:喜歡自由翱翔的駝背鷹,在這里成了商品正在公開買賣?。
駝背鷹,這是一種不怎么嚴謹、口語化的物種描述,有人認為其原產西班牙,是一種馴養繁殖物種,但找不到實質性證明文件;也有人認為可能是栗鳶、蛇雕、或某些鵟的一種誤稱。總之,從其俗稱“鷹”的泛稱來看,應該屬于猛禽類物種,而猛禽在我國多屬于國家一、二級重點保護鳥類?。
俗稱的“鷹”,是鷹形目所有猛禽的通稱。作為位于食物鏈頂端的物種,它們通常喜歡棲息在山地森林、山腳平原、丘陵和開闊的曠野中,喜歡在有樹木生長的開闊地帶活動?。它們的食物來源也比較多樣,主要以鳥類、哺乳類、爬行類、兩棲類、魚類、節肢動物、水果等為食。
然而,隨著氣候變化和人為行為對生態的破壞,?鷹類猛禽中,大多數種群數量出現下降,面臨瀕危狀況,具體原因包括棲息地喪失、非法捕獵和環境污染等。這些原因中,最不可忽視的是,為了滿足人類的某些不良欲望,駝背鷹、大雁、金剛鸚鵡和其他野生動物被非法捕獵和販賣,直接導致了其種群數量的急劇銳減。
駝背鷹是一種不規范稱謂,應該屬于猛禽類,目前在我國不屬于國家批準人工養殖的物種之列。
國家一二級保護物種金剛和小太陽,又是誰在售賣?
太陽鸚鵡,俗稱小太陽,寓意“陽光明媚”,是一種美麗的熱帶鸚鵡。它們高度群居,從不離開自己的群體,只喜歡生活在地球上大部分難以進入的未開發地區。小太陽鸚鵡為我國二級保護動物?,同時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在南美洲北部的圭亞那和巴西,誘捕太陽鸚鵡違法。在圭亞那,誘捕禁令被執行,籠中鳥一律被沒收后放歸自然。在卡拉薩拜,訓練有素的護林員在開展環境保護教育,研究太陽鸚鵡的生態學規律,并定期看守巢穴和監測種群。
金剛鸚鵡(是17個物種的通稱)則棲息于中南美洲的雨林濕地,喜歡成群活動,目前已全部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簡稱《CITES公約》)附錄I(10種)和附錄II(7種),在我國屬于與《CITES公約》相對應受保護的國家一、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然而,金剛鸚鵡因為色彩鮮艷,花紋美妙,也自然成為非法寵物買賣的熱門物種。顯然,這種買賣正在摧毀這一野生珍稀鳥類的野生自然種群。可以說,棲息地破壞、因盜捕而瀕臨滅絕的狀況,正在讓金剛鸚鵡這個屬的野生種群深陷困局。
然而,這些面臨瀕危的小太陽、金剛鸚鵡,卻在疏于管理的某東平臺上被售以高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5條,小太陽、金剛鸚鵡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禁止私自獵捕、買賣、運輸、食用、展示或飼養;非法出售或飼養,可能面臨罰款、沒收、甚至刑事責任。
小太陽、金剛鸚鵡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也不在我國批準可以馴養繁殖的物種之列,售賣飼養都涉嫌違法。
黃山紅腹松鼠,怎地就上了電商平臺?
五岳歸來不看山,黃山歸來不看岳。來自被譽為“天下第一奇山”的黃山小精靈——?黃山紅腹松鼠(赤腹松鼠),原本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具有重要的生態保護價值。未經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是不得以食用、藥用、裝飾或其他目的,來馴養繁殖這些陸生野生動物的?。
可是進入某東平臺,黃山紅腹松鼠也赫然在銷售商品之列。且令人目不暇接的是:不止黃山紅腹松鼠,僅京東平臺上商家買賣“雪地松鼠”,種類繁多可達14種之多,它們都是馴養繁殖物種嗎?國家允許馴養繁殖的物種名單里可沒有黃山紅腹松鼠……
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虐待動物、傷害動物、或者以任何方式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這樣一來,捕獵黃山紅腹松鼠,無疑屬于虐待動物或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理應受到法律的懲罰。而非法飼養黃山紅腹松鼠,也很可能面臨嚴重法律后果:即?沒收違法所得及野生動物?,?行政罰款?最高可達5萬元?,?刑事追責?情節嚴重者還可構成非法經營罪。
此外,渴望在自然界自由奔跑的松鼠,被圈養后,可能導致它們出現刻板行為,如重復轉圈的發生率達43%。
不能否認的是:電商平臺上的無證銷售,正在導致非正規養殖現象激增,加劇了野生動物的黑市交易,正在破壞生態平衡和生物多樣性。
小精靈黃山紅腹松鼠,也不在國家允許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之列,相反是受國家保護的“三有”物種。
真假難辨,電商平臺成為野生動物經營樂園?
四川山鷓鴣和海南山鷓鴣均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屬于全球性瀕危物種?,中華鷓鴣也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受法律保護?。
進入京東平臺,其鷓鴣的銷售令人眼花繚亂,但是有正規馴養養殖許可證明的卻少之又少。這種沒有任何門檻的經營樂園,成了野生動物的失樂園,也給非法獵捕留下了巨大缺口,互聯網經營平臺儼然成了野生動物非法經營的保護傘。
如何保護野生動物的瀕危物種,作為互聯網電商平臺,顯然對平臺商家的經營行為負有監管責任。如果平臺疏于監管,將會面臨法律處罰?。為了確保合法經營和誠信經營,電商平臺應要求每個駐場商家遵守法律法規,提供合法的來源證明、質量檢測報告和銷售許可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證明,并確保證明和材料真實有效。同時,電商平臺的用戶使用互聯網平臺時,也應該提高法律意識,避免參與任何違法交易活動,共同維護萬物生靈的樂園。
在電商平臺出售的各種石雞。2020年國家要求對這一物種停止養殖,并于2023年納入國家“三有”保護名錄。。
買賣野生動物,誰來承擔公共衛生風險?
近期網紅貓“悟空”在新疆若羌死亡,經獸醫檢查顯示疑似中毒。2025年5月9日晚,騎行博主趙朔公布了“悟空”死因:基本確定為“誤食小型嚙齒類動物”。小型嚙齒類動物旱獺,是鼠疫的主要自然宿主,接觸或飼養可能引發公共衛生風險。
然而,同樣不出意外的是:某東平臺也有旱獺活體銷售,關乎平臺商家是否合法合規經營的馴養繁殖許可證明文件,一樣在其銷售頁面難覓蹤影。
旱獺,是松鼠科下屬的一個屬物種的通稱,俗稱土拔鼠,共有15個物種。其中,這個屬的14個物種被列入了《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2016年版)。在我國,主要分布有喜馬拉雅旱獺、長尾旱獺、蒙古旱獺和灰旱獺四種旱獺,分別分布在青海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甘肅省、四川省、云南省等地區。
顯然,旱獺也不在我國允許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之列,相反它們是我國每年草原疫情傳播中需要重點跟蹤防范的對象。
因此,盡管旱獺憨態可掬,但個人也是嚴禁飼養或近距離接觸的,而非法獵捕、交易或飼養野生旱獺,則可能觸犯《刑法》第341條“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最高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疫情三年,不止中國,很多國家的人民健康都經歷了嚴重考驗和重大損失。今天,全面斬斷人和動物之間的疾病傳播通道,更是不容懈怠。互聯網電商平臺沒有理由不對平臺商家嚴格監管,并禁止買賣一切和野生動物相關的業務,否則不僅會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還很可能引發公共衛生風險。
旱獺屬物種,一共15種,14種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也不在國家允許馴養養殖名錄之列。
“網盾行動”,理應沒有休止符
孰輕孰重,互聯網電商平臺在為商家建立一桿桿公平秤的同時,也應為自身建立一座安全閥。但現實是:在利益面前,許多平臺無法抵抗利益的陷阱。這種情況下,為維護野生動物及生態平衡、維護消費者健康,營造綠色盾牌,迫切需要各方協同行動。
2023年11月15日—12月31日,國家林草局、農業農村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公安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等八部門,以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為抓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以合作打擊線上非法出售、購買和線下非法獵捕、采集、寄遞、食用、利用、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為重點的“網盾行動”。這次多措并舉、全鏈條打擊,有效遏制了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2004 年至今,“網盾行動”仍在繼續進行之中,全國各地也都在積極采取措施打擊網絡非法交易野生動植物的行為。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身,網盾行動理應沒有休止符。
本文僅代表資訊,不代表平臺觀點。
文 | 清風、gone
審核 | 橡樹
排版 | 語
圖片由志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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