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
他們準備離婚了,但終究還是不甘心……
情人節越過越多,“2.14”“5.20”“七夕”……我們總在追尋愛的千百種模樣。
是初見時的驚鴻一瞥,是久處后的相濡以沫,亦或是困境中的攜手同行?
在安岳縣婚姻登記處的家事糾紛協同化解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里,發生過一場關于“愛與責任”的調解故事。
當愛情在現實中擱淺
李先生與楊女士的故事,是萬千再婚家庭的縮影。
在愛情的“大病”逐漸“痊愈”后,兩人開始面臨現實的困境。
在李先生多次提出希望共育一個孩子時,楊女士的焦慮源于“沒有穩定經濟來源加之身體虛弱何以生育”的現實考量。
在數次激烈爭吵后,楊女士提到離婚。
讓法律成為愛情的橋梁
走進工作室,李先生和楊女士還在爭執,但當安岳法院和縣民政局、縣婦聯組成的調解團隊提出“我們希望給每個家庭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時,兩人都點頭同意。
調解團隊深入剖析雙方核心訴求:李先生希望婚姻能持續下去,但要一個孩子;而楊女士不反對生育,但需要的不是“口頭承諾”,而是生育后對未來生活的切實保障。
在與兩人多番溝通后,李先生認可調解團隊的建議,并提出假如楊女士能和他繼續婚姻,他希望可以和妻子一起共同經營一家食品門店,以保證經濟來源。楊女士答應了,“就當再給我們彼此一個機會”。
愛是守護,更是共同成長
法律認為,婚姻不僅是情感的結合,更是權利與義務的共同體,倡導 “婚姻應當男女平等、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
家事糾紛的化解,從來不是非黑即白的判斷題,而是需要“情、理、法”融合的應用題。在婚姻里,法治不是愛情的“枷鎖”,而是抵御風雨的“屋檐”,是讓愛得以長久生長的 “土壤”。
從“劍拔弩張”到“手挽手走出工作室”,這對夫妻的故事讓我們看見:真正的“520”,不是一時的甜蜜告白,而是相互理解、共同成長。
最好的“520”告白,或許就是:“余生漫漫,我愿與你在法治的陽光下,共擔風雨,同赴未來。”
供稿:張異同、林茹雪
編輯:張異同
審核:楊 柳
簽發:楊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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