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國證監會公布實施修訂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規”)。中金公司投資銀行部并購組負責陳潔表示,新規是繼2024年《關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并購六條”)政策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要求、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舉措。
“我們看到,新規在簡化審核程序、創新交易工具、提升監管包容度等方面亮點頗多。”陳潔說,包括:建立簡易審核程序,明確了對上市公司之間吸收合并,以及優質大市值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實行“2+5+5”審核機制;調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監管要求,提高了并購重組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變化、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監管的包容度;建立重組股份對價分期支付機制,將申請一次注冊、分期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注冊決定有效期延長至48個月;引入私募基金“反向掛鉤”安排,明確私募基金投資期限滿48個月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鎖定期限由12個月縮短為6個月等。
并購重組是資本市場核心功能之一。中金公司管理委員會成員王曙光認為,此次新規的出臺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深化改革邁出關鍵一步,其核心要義在于通過制度創新和松綁充分釋放市場活力,通過構建更具包容性和適應性的市場環境,優化資源配置,支持優質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實現跨越式發展,進一步推動產業整合升級,提升私募基金參與并購的積極性,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中金公司將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部署,始終踐行金融報國的初心使命,助力資本市場更好地發揮并購重組主渠道作用。中金公司一貫重視并購業務,將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和多年積累,服務好上市公司的并購重組,賦能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貢獻更多金融智慧和力量。”王曙光表示。
— 證券市場周刊 行業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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