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8歲大姐一分不掙,卻嫌棄月入兩萬的丈夫配不上自己,離婚后要求前夫月付1萬:“我貌美如花,他配不上我!”結果慘遭現實打臉……
“憑我這花容月貌的姿色,想找什么樣的男人沒有,何必在這一棵歪脖子樹上吊死!”
38歲的李玉梅對自己外貌評價頗高,路人聽到她這么說,都在心中發笑,面上卻不動聲色,隨后出言調侃:“你長這么漂亮,為啥找了他?”
聽聞此言,在離婚登記所排隊登記的李玉梅嗤笑一聲:“還能因為什么,當初瞎了眼唄!”
李玉梅的一句話,讓眾人暗暗搖頭,懷疑這李玉梅是吃了什么“迷魂藥”,完全對自己沒有清晰的認知。
眾人不再搭理李玉梅,而李玉梅身邊的男人,也就是他的丈夫,聽到這句話,心中只覺得一陣酸楚,同時也夾雜著氣憤。
“既然你看不上我,我們今天就是來辦離婚手續的,祝你以后嫁個億萬富翁。”
顯然,李玉梅的丈夫話中也帶著怒氣和不忿,一段時間后,終于輪到夫妻倆辦理離婚手續,工作人員第一想法自然是勸和不勸分,詢問道:“你們二人離婚,是因為什么呢?”
一個人說感情不和、一個人說生活落魄,根本過不到一起去,二人是針鋒相對,工作人員一看“調解”無望,只好為二人辦理了離婚手續。
那么,真如李玉梅說的那般,家里窮的叮當響,丈夫養活不了自己嗎?
2012年,丈夫老家的宅子剛好被劃分到了拆遷范圍內,根據房子的占地面積,拆遷部門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賠償,整整80萬。
李玉梅夫婦看著這從天而降的80萬,內心是止不住欣喜,一番思量下,二人決定拿出其中的30萬,購買一套新房,房產證上是丈夫的名字。
剩下的50萬,丈夫認為應當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況且丈夫認為自己每個月2萬塊錢的工資,不背房貸、不背車貸,吃吃喝喝,生活可以過的很滋潤。
50萬元存到銀行,不僅安全,還能漲利息,李玉梅思索一番,也同意了丈夫的決定。
誰料,一段時間后,李玉梅對于這種生活卻表現出了極大的不滿意,在此之前,李玉梅多次在家中以“偶像劇女主”自居,表示自己本該是住在宮殿里的公主,過著錦衣玉食、奴偶成群的生活。
丈夫對李玉梅的“幻想”十分無語,獲得遷拆款后,李玉梅想法更甚,二人因此多次發生爭執,吵著吵著,李玉梅就認為丈夫小家子氣、沒有情趣,根本不是自己追求的另一半。
李玉梅鬧著離婚,丈夫也不慣著她,最終辦理了離婚手續,結束了長達15年的婚姻,對于剩下50萬的拆遷款,那本就是李玉梅丈夫的老宅,于是便在離婚后拿了大頭,20萬歸了李玉梅。
至于房子,則被前夫過戶到二人的兒子名下,但有一附加條款,李玉梅自愿放棄居住權,如果兒子不跟隨李玉梅生活,房子也和李玉梅無緣。
對此,李玉梅離婚后不久就后悔了,向有關調解機構提出了新的訴求,希望前夫自覺從每個月兩萬塊錢的工資當中拿出一半作為自己的“撫養費”以及青春損失費。
調解員對于李玉梅的要求感到十分困惑,二人已經離婚,不再有任何瓜葛,“撫養”義務更是無稽之談。
對李玉梅的案卷進行了解一番之后,調解員都捂著臉,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原來,李玉梅是一名家庭主婦,結婚之后,沒有參與過社會工作,也就是說,李玉梅離婚后,根本沒有任何收入來源。
這番了解讓調解員面面相覷,面對李玉梅的無理要求,調解員也只能是微笑著婉拒了。
然而,李玉梅不依不饒,不達目的不罷休,非要帶著調解員前往前夫家中討要說法,必須讓前夫從每個月2萬塊的工資中拿出一半給自己。
調解員無可奈何,只能跟著李玉梅走一趟,卻看到,一名女子正在院中洗衣服、晾衣服,大門上還貼著大紅喜字,似乎是剛辦過喜事不久。
原來,男子在與李玉梅離婚后不久就遇到了一個情投意合的女人,二人在極短的時間內結婚,組建了幸福的小家。
新娶的妻子善解人意,對待男子很是溫柔,二人相互理解、相互尊重,調解員一眼便看出,院子中的女子才是真心實意過日子的好女人。
至于李玉梅為何執意帶調解員回前夫家,原因則是她當初揚言離婚后能夠過的更好,嫁給更有錢,對待自己更好的男人,可一段時間后,李玉梅才發現,現實終究是現實。
生活不好過,沒有收入來源,李玉梅便想到了復婚,只是前夫已經再度成家,和她沒有一點關系了。
不過后續,事情有了新進展,兒子愿意跟隨李玉梅一同生活,李玉梅也重新住到了房子里,只是往后的生活,則需要自己努力了。
信息來源:尋情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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