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在省委領導、省人大監督、省政府支持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忠實履責擔當,積極融入省域治理格局,護航全省法治政府建設。
全省法院新收各類行政訴訟案件26858件,同比下降10.8%;審結行政訴訟案件27333件。其中,新收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6195件,同比下降7.24%,審結16249件;新收二審行政訴訟案件8036件,同比下降10.41%,審結8110件。此外,全省法院還新收、審結非訴行政執行案件7616件、7585件。過去一年,全省法院在行政審判方面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一、監督支持依法行政,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全省法院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有力推動依法行政工作以及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助力貫徹落實經濟大省“挑大梁”責任。
一是服務保障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全省法院構建涉重大工程行政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高質效辦理城建、資源類一審行政案件4000余件,有力保障常泰長江大橋、滬渝蓉高鐵、淮河入海水道等重點工程建設提速。加強知識產權、環境資源的民事和行政協同保護,服務打造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江陰法院深入推進國有土地上征收補償協議司法確認試點工作,有效助推當地重大工程項目快速平穩落地。
二是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一審審結許可登記類案件705件、行政協議類案件1918件,監督行政機關依法保障市場準入,履行招商引資承諾,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依法審結涉企行政一審案件4802件,平等保護產權,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依法支持行政機關對仿冒混淆、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市場壟斷等違法行為的懲處,推動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省法院與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形成指導意見,統一投訴舉報類行政爭議辦理標準,助力我省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無錫中院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安商惠企“十百千萬”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聯合行政機關、工商聯組織、行業協會等建立常態化協同惠企機制,營造“重企護商”氛圍。
三是服務保障增進民生福祉。一審審結工傷認定、養老保險、文化教育等民生保障類行政案件2787件,依法規范行政機關履職,全力保障民生底線兜住兜牢。一審審結公安行政案件1972件,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積極護航平安江蘇建設。一審審結行政處罰案件1784件、行政強制案件1135件,發布一批行政處罰典型案例,推動過罰相當、比例原則等貫徹落實,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鎮江法院探索建立法院+人社+仲裁的“一站式調處”工作機制,一攬子解決工傷糾紛“一件事”。徐州法院適度前移司法關口,助力推進棚戶區改造民生項目,實現征收補償協議簽約率超98%、復議訴訟率低于0.3%的良好成效。
二、注重行政爭議源頭預防與前端化解,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全省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會同黨委政府健全完善行政爭議預防化解工作機制,積極發揮司法在多元化解中的參與和指導作用,助力提升行政爭議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新收一審行政案件數近年來呈下降趨勢。
一是加強行政爭議調處平臺建設。省法院與省司法廳聯合出臺指導意見,在成立省行政爭議調處中心的基礎上,推動市縣設立調處平臺88個,化解行政爭議3213件。鎮江法院依托調處平臺妥善化解一起涉35億元省級重大項目用地糾紛,盤活了閑置10余年的800畝土地。南京海事法院、連云港中院、連云港市司法局聯合成立連云港市海事行政爭議調處中心,實現海事法院與地方法院、政府部門的優勢互補、良性互動,促進海事行政爭議的高效及時化解。南京江北新區法院自主研發“政通人和”行政訴訟一體化平臺,開發在線訴訟、多元解紛、數助決策三大功能,被評為“中國(江蘇)自貿試驗區南京片區第五批復制推廣改革經驗”。
二是持續發揮年報專報效能。省法院向省委、省政府報送服務保障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和省級機關涉訴情況專項報告,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相關單位會同省司法廳研究貫徹落實舉措。2024年,全省三級法院向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提交行政審判、行政執法專項報告95份,促進提升行政決策科學化、執法行為規范化。常州中院形成“四個報告”白皮書工作機制,向該市黨委政府發送關于行政審判工作、敗訴行政案件分析、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以及行政行為自我糾正情況的報告,進一步增強政府法治觀念和依法履職能力。
三是用好用活綜合治理類司法建議等治理舉措。全省中基層法院在行政訴訟中發送司法建議91份,反饋率達94.5%。省法院向相關省級機關發送綜合治理類司法建議,推動壓實土地房屋征收補償等重點領域矛盾糾紛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省級機關依法行政和應訴工作。全省法院與行政機關建立常態會商機制,針對重點領域類案多發問題開展分析會商、研提對策舉措,減少、防止行政爭議多發、高發。2024年,涉資源類和城鄉建設類行政案件一審收案數下降幅度明顯。
三、做深做實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推動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全省法院將實質化解爭議貫穿行政審判全過程,確保案件辦理最佳效果,努力將工作重心從“案件結沒結”轉向“爭議解沒解”,著力在促自糾、優協同、抓機制上下功夫、求實效,積極構建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新格局。
一是推動行政行為自我糾正制度省域全覆蓋。在全省各級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的共同努力下,13個地區均已建立行政行為自我糾正工作機制,全省法院在2744件案件中推動行政機關主動糾正行政行為。《新華日報》以《“等著法院判”到“自己主動改” 江蘇全面推廣行政行為自我糾正制度》,對江蘇省行政行為自我糾正制度取得的成效予以宣傳。宿遷中院推動宿遷市委依法治市辦、司法局聯合出臺《宿遷市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過錯責任集中評價和線索移送辦法(試行)》,劃定責任追究范圍,突出容錯糾錯導向,實現糾錯全流程管理。
二是府院協同規制“一人多案”現象。省法院印發工作意見,全面構建行政案件立審銜接工作機制,并與省司法廳定期交流、共享信息,形成“一人多案”“一事多案”府院聯合治理工作格局。南通中院與該市市委依法治市辦、司法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審判工作 推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的若干意見》,貫徹“一次性解紛”理念,積極探索訴的合并機制,推動“一行為一訴”向“一爭議一訴”轉變。2024年,全省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和駁回起訴的一審行政案件同比下降40.98%,有效遏制行政訴訟中的“程序空轉”現象。
三是加大行政爭議訴中化解工作。省法院推動形成全省法院內部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工作合力,2024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調解率達20.23%,同比上升1.73個百分點。省法院行政庭在辦理一起政府信息公開案件時,與鹽城中院聯動開展協調化解工作,“一攬子”化解行政復議、訴訟案件40余起。淮安法院在審理一起標的達3.2億元的涉臺企業征收補償糾紛中,通過優化方案等措施,最終徹底化解了糾紛。徐州中院印發審理指引,助力破解行民交叉難題,強化行民區分類型指引,厘清行民程序邏輯順序,推動更高水平實質化解行政爭議以及一攬子化解關聯民事爭議。
四、豐富府院良性互動路徑,一體提升隊伍能力水平
全省法院依法支持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發揮,推動“關鍵少數”化解行政爭議的主動性、積極性,依托府院聯動機制,著力推動執法司法優勢互補、效能疊加。
一是健全行政復議訴訟銜接機制。省法院與省司法廳共同召開府院聯席會議,聯合印發聯席會議會談紀要,出臺15項工作舉措,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和行政復議銜接配合,共同推動全省府院聯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積極構建行政復議先行引導機制,引導當事人先行通過復議程序解決行政爭議。2024年,全省復議機關共辦理行政復議申請36439件,同比增長65.97%。揚州高郵法院配合該市司法局推動轄區鄉鎮實現行政復議服務點“全覆蓋”,有效推動行政爭議前端化解。
二是進一步激活出庭應訴制度實效。全省行政機關負責人一審出庭應訴率為97.68%,同比呈上升趨勢。泰州法院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效果評價機制,制定實施意見,會同市委依法治市辦綜合評價負責人應訴表現,督促實現“出庭出聲出效果”。蘇州中院與市委依法治市辦、司法局聯合出臺相關文件,明確出庭應訴范圍,規范出庭應訴行為,強化組織保障機制。
三是著力提升化解爭議隊伍能力水平。省法院會同省司法廳組織開展首屆行政復議行政審判聯合培訓,全省從事行政執法、復議、審判、檢察工作的近千名人員線上線下一同參訓。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講堂”,全省各級法院定期邀請行政機關共同參加培訓,統一類案執法司法標準,提升辦案水平。省法院與省司法廳還聯合發布一批行政爭議調處典型案例,總結推廣相關地區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和解紛舉措,進一步推動全省行政爭議預防化解工作。
文/蘇高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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