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日報”
5月23日,全國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在京召開,中央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授予202個城市(區)全國文明城市(區)稱號,其中榆林市獲評全國文明城市、府谷縣獲評全國縣級文明城市。
全國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體發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綜合性榮譽稱號,是目前國內城市綜合類表彰的最高榮譽,是價值巨大的無形資產和重要的城市品牌。
自啟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以來,榆林全市上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利民、為民、惠民,從群眾最關心的身邊事做起,常態長效推進更高水平的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大力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統籌推進文明培育、文明實踐、文明創建,扎實開展“四個文明行動”,穩步實施城市基礎設施、無障礙設施、消防安全防控、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人文特色塑造和城市形象、城市建設管理、農貿市場(菜場)監管、體育健身場地補短、校園周邊環境、農村人居環境等攻堅提升行動,城鄉精神文明建設協調推進,實現城鄉人居環境、市民生活品質、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質的全面提升,實現從“文明城市”到“城市文明”的華麗轉變。
記者 王紅霞 慕榮
編輯 謝婷 校對 拓智慧 責編 李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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