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烏魯木齊市支持“好房子”土地供應及規劃管理的八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出臺,將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更好適應群眾對高品質住房的居住需求。
“《措施》適用于全市新建、在建且具備變更條件的房地產項目。”烏魯木齊自然資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保障相關項目土地、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等優化提升,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
在合理設置住宅戶屬陽臺方面,《措施》明確,可按需設置封閉或開敞形式。為適應北方氣候、減少高空墜物風險、營造建筑整體形象,鼓勵高層住宅設置封閉陽臺;規劃道路紅線寬大于30米的城市道路兩側建筑沿街面,不得設置開敞陽臺。
針對優化設備平臺設置,《措施》要求,每套住宅可設置一個用于放置集中空調外機的設備平臺,平臺進深不超過1米、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4平方米;分散設置時,設備平臺數量不宜超過每套住宅居住空間個數,每個設備平臺進深不超過0.6米、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1平方米。
對于豐富居住空間形式,《措施》強調,住宅建筑層高不應低于3米、不高于5米;客廳挑空部分層高不大于兩層高度、水平投影面積不超過住宅套內建筑面積的25%且不大于50平方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超出部分按2倍計算容積率。“既滿足個性化空間需求,又充分利用了土地資源?!睘豸斈君R自然資源局城市設計科負責人說。
鄰里共享空間已漸漸成為“好房子”重要一環,《措施》指出,可結合小區入口、入戶大堂或依托沿街、街角首層配建地上鄰里共享公共空間,作為會客、親子、閱讀、交流、健身等場所使用。鄰里共享公共空間建筑面積按照350平方米/千戶計算,單處最大面積350平方米,不計入地塊容積率。烏魯木齊自然資源局城市設計科負責人介紹,此舉目的是推動打破傳統社區“孤島化”格局,為居民提供更多社交互動載體。
住宅車位配建備受關注,《措施》提出,住宅小區配建機動車車位中,允許設置一定比例的子母停車位,子母停車位均應按標準車位尺寸設置,一組子母車位按1.5個標準車位折算;其總量不得超過標準車位總量的5%。
此外,《措施》還對下沉空間建設、配建保障住房等作了要求。
《措施》將于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 / 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記者江斌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