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名青訓球員的家長,發視頻控訴孫繼海以及孫繼海的青訓項目嗨球少年,在網絡上引發了巨大關注。然而即便孫繼海這個人的口碑存在比較大的爭議,即便孫繼海最開始做青訓的目的并不是特別單純。但這件事到目前為止,從所有被公開的信息來看,孫繼海和嗨球少年沒有錯,因為他們在遵守合約。
在控訴視頻里家長聲稱自己的孩子因為訓練強度過大導致受傷決定退隊。家長要求嗨球少年開具“自由身證明”,嗨球少年方面要求家長按照合同約定的每天 500 元的訓練費補償球隊,才開具證明。對此家長質問孫繼海和嗨球少年:
1、“自由身證明”有什么用?
2、既然孩子不踢球了,那有必要開具“自由身證明”么?
3、家長要求開具,俱樂部拒絕開具,除了訓練費的問題,這里還有什么“貓膩”嗎?
4、俱樂部的行為是否合理?拒絕開具除了“要錢”,是否還有別的合理考慮?
然而這件事雖然在網絡上引發了熱議,但實際上家長的說法可謂是漏洞百出。
你不用看小孩家長講的條件如何如何不合理,首先家長覺得條件不合理,當時為什么要跟嗨球簽合同?如果家長覺得不合理,能找到站住腳的理由,為什么不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問題?
法律層面解決不了,需要靠抖音“打官司”、帶節奏只能說明,家長的訴求肯定站不住腳,而不是青訓機構。
那些不明真相就說孫繼海怎么怎么,嗨球少年怎么怎么的,我們捫心自問下,是孫繼海逼著家長簽的合同么?這份合同是不是家長自愿簽的?而孫繼海的青訓模式,就是用免費培養換球員所有權,最后要么組隊從中冠開始打,要么出售球員掙錢。這一點是從嗨球少年項目上線的第一天,大家已經知道的事情。何況孫繼海運營嗨球少年的費用,一部分來自于眾籌,但大部分來自于自己和合作伙伴自掏腰包;既然前期投入了那么多,想在未來得到長線回報有什么錯么?
更何況把小孩從小培養,培養出的那些,孫繼海確實可以在未來套現。但是從小培養終究變數很大,那些沒有培養到職業賽場的球員,他們無法給嗨球少年帶來回報,這里面的損失也同樣是由孫繼海跟他的合作伙伴進行承擔。而那些在培養過程中掉隊的孩子,如果有更好的出路,孫繼海沒有卡他們的自由身。
而所謂的1000萬違約金,如果家長覺得不合理,當初完全可以不簽。當然現在拿著青訓小孩1000萬違約金作為噴點的,可以說對于中國青訓的現狀根本不了解。你去問問李鐵的青訓,你去問問浙江,魯能的青訓,他們跟青訓球員簽訂的違約金數字是多少。
這個數字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惡意挖墻腳。
當初是家長自愿簽的合同,何況這個小孩在嗨球這里一直都是主力球員,可以說孫繼海都這個孩子一直是用心培養。免費且用心培養培養一段時間要毀約,難道不應該付出代價么?
何況如果這個小孩離開孫繼海這里,他真的決定不踢球了,哪怕是打算回歸校園,走校園足球這條路,那根本不需要自由身證明。因為校園足球和職業足球,完全是兩個沒有打通的系統。只有這個小孩準備繼續走職業,他要去其他青訓機構,這個自由身證明才會很重要。所以如果真的按照家長所說孩子不踢球了,那你不踢球就不需要自由身證明了,那何必糾結一個根本不需要的東西呢?
而這件事的背后其實遠沒有看起來那么簡單,我聽到的說法是,小孩家長已經跟中間人溝通過,尋求解決的辦法。
看到這,你會不會覺得有些熟悉?
沒錯,當年的韋世豪、唐詩從魯能足校離開之前,就是經紀人跟家長說好了,不管能不能踢出來,一年給小孩100萬,當時家長就跟魯能足校說,不踢了。魯能足協的校長心軟,給韋世豪、唐詩開了自由身,從此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你知道韋世豪當年從經紀公司控股的俱樂部轉會到國安,實際價格過億么?而唐詩轉會恒大,也有幾千萬的轉會費。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孫繼海用極低的價格把小孩放走,小孩在其他地方踢出來了,這個損失算誰的?這不就是韋世豪2.0案例么?
而中國足球搞不好,一部分是從業者的原因,一部分是體質和管理者的原因,但這種愛鉆空子的家長同樣逃避不了責任。韋世豪當年離開魯能的方式以及各種潛在的韋世豪2.0,必須要被中國青訓杜絕。
何況如果孫繼海給這個球員開了天窗,以后其他球員家長都爭相效仿,那他的青訓還做不做?那他的投入不就徹底打水漂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