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Jevaisbien”用響水網APP直接發帖獨家報料稱:本人 于2025年5月16日晚上在雙園路與東園街交叉口向南50米左右巷口摔入灌江水務下面的污水管道工程施工現場,在施工現場不設置圍擋不設置水馬導致我摔入坑中導致本人受傷。
受傷之后本人撥打12345電話,施工方派了一位負責人與本人聯系,一直未解決此事,一直在強調有圍擋,本人有照片有視頻,本人讓施工方去調攝像頭施工方一直在狡辯不去查證。是不是灌江水務把工程承包出去了就不管施工現場安全問題了?
5月26日早上政府平臺給了一個2297的號碼給我,我打電話過去,他和我說我的傷都要好了,讓我就不要再為這點事計較了,他在政務平臺也是這么回復的。
此帖在響水網發布過后引起網友熱議,網友“嘎門口”回帖評論稱:
根據樓主描述的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施工方在此次事件中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1, 侵權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造成他人損害,施工人不能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行政責任
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八)項規定,施工現場未按照規定設置圍擋的,責令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并可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施工方未按規定設置圍擋,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
3, 民事賠償責任
施工方需要對您因受傷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樓主的傷情較為嚴重,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4,連帶責任
如果該工程存在分包情況,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即使工程被分包出去,總承包單位也不能完全免責。
關于此事大家怎么看歡迎留言補充。
想上頭條,就上響水網嘎門口
點下推薦,小編漲工資7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