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江蘇省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院長 許建兵
近年來,江蘇省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鹽城經開區法院”)面對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時代命題,以系統觀念、辯證思維和創新意識,全力構建“五位一體”司法保障體系。
重塑營商環境新生態
鹽城經開區法院牢固樹立“法治環境就是核心競爭力”理念,重點構建三項機制。
建立“規則之治”的預防體系。鹽城經開區法院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建立“企業全生命周期法律風險庫”,針對初創期、成長期、轉型期企業不同特點編制《法律風險防范白皮書》。在重點產業園區推行“法治首診制”,確保企業從誕生之初就系好“法治紐扣”。
完善“平等之治”的保障機制。鹽城經開區法院在產權保護、市場準入、要素獲取等方面,對各類市場主體實行“三個一律”,即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訴訟權利一律保障、違法行為一律追究。通過定期發布涉企糾紛典型案例,樹立“國企民企同保護、內資外資共發展”的司法導向。
創新“數字之治”的服務模式。鹽城經開區法院構建“司法服務云矩陣”,整合訴訟風險評估、電子合同存證、知識產權預警等功能,實現從“企業跑腿”到“數據跑路”的轉變。建立涉企糾紛“生產經營影響評估”機制,對可能引發區域性、行業性風險的案件實行“紅黃藍”三級預警。
構建全鏈條解紛體系
企業糾紛化解不能止于“就案辦案”,而應著眼“治理增效”。鹽城經開區法院積極構建“預防—化解—修復”的完整閉環。
前端治理突出“防未病”。鹽城經開區法院建立“司法+商會+行業協會”協同治理機制,在汽車、新能源等產業設立“行業法治觀察點”,每季度發布《產業鏈法律風險晴雨表》。推行“法治副廠長”制度,選派法官對口聯系企業,將法治培訓納入企業管理人員必修課。
中端解紛強調“治已病”。鹽城經開區法院完善商事糾紛“分流診療”機制:簡單案件進入“商事速裁直通車”,實行要素式審判,快審快結;復雜案件啟動“專家會診”,組建跨領域專業合議庭,繁案精審;新型案件建立“示范訴訟”機制,通過典型判決明晰規則,類案專審。建立涉外商事糾紛“中立評估”制度,聘請外籍專家參與跨境投資糾紛化解,提升涉外商事糾紛化解的專業性和公信力。
末端執行注重“固療效”。鹽城經開區法院創新構建善意文明執行“三三制”:建立超標的查封、信用修復、“執轉破”三項審查機制;推行“預留必要賬戶”“設備彈性查封”“廠房回租經營”三類柔性措施;完善執前督促、執中調解、執后回訪三個環節。通過“放水養魚”而非“竭澤而漁”,推動債權實現與企業存續的雙贏。
完善企業救治機制
對于暫時陷入困境但具有挽救價值的企業,鹽城經開區法院著力打通“診斷—治療—康復”的完整救治鏈。
建立科學識別機制。鹽城經開區法院構建企業救治價值評估“五維模型”,綜合考量技術創新度、就業貢獻度、產業影響度、環境友好度、債務結構合理度等指標。對評估達標的危困企業,及時啟動“司法康復計劃”,避免“一破了之”。
創新分類處置模式。鹽城經開區法院對于“休克企業”采取“司法ICU”緊急救治,充分運用重整保護功能,通過臨時解除保全、緊急融資支持等手段維持企業運營;對于“亞健康企業”,實施“司法門診”定期診療,通過債務重組、戰略投資引入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對于“僵尸企業”,堅決“司法清創”,通過破產清算釋放生產要素。
完善信用修復體系。鹽城經開區法院構建“激勵性修復”與“懲戒性修復”雙軌機制:對于主動履行義務的企業實行“信用修復承諾制”,允許在提供擔保后提前解除失信懲戒;對于完成整改的企業推行“信用修復積分制”,將環保投入、技術創新等納入積分考核,讓“信用可修復”成為企業重生的“通行證”。2024年,鹽城經開區法院在鹽城市成立首家法潤企業服務中心,構建危困企業“門診式”分級救治保護體系,提供解決破產問題及法律保護需求的指導和支持。
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
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鹽城經開區法院在新能源、智能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設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咨詢聯系點”,織密知識產權“司法防護網”。聯合科技、市場監管、司法等部門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綜合服務平臺,整合行政調解、維權指導等功能,探索建立矛盾糾紛一體流轉、協同化解、信息共享機制,提升糾紛化解實效。
創新數字經濟司法規則。針對數據確權、算法治理等前沿問題,鹽城經開區法院建立“個案探索—類案總結—規則提煉”遞進式裁判機制。探索設立“數字法庭”,審理涉區塊鏈、元宇宙等新類型案件,通過示范判決引導確立交易規則。
優化創新生態司法供給。鹽城經開區法院建立科創企業“法律體檢”專項服務,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收益分配司法認定標準,重點防范股權激勵、技術入股等領域的法律風險。
提升司法保障實效
鹽城經開區法院堅持政治建設與業務建設深度融合,推動法院面貌實現三個轉變。
從“被動司法”向“主動作為”轉變。鹽城經開區法院建立涉企案件“三個效果”評估機制,在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嵌入營商環境評估指標。推行“院長直通車”機制,對重大涉企案件實行“一案一策”專班,由專門合議庭辦理。
從“單打獨斗”向“協同共治”轉變。鹽城經開區法院深化府院聯動機制,推動建立企業救治專項資金、破產事務公共服務平臺等。聯合高校成立“企業法治研究院”,加強營商環境司法保障理論研究。
從“案件管理”向“生態營造”轉變。鹽城經開區法院建立司法服務“用戶體驗”評價體系,定期邀請企業家代表擔任“司法體驗官”。
站在新的歷史方位,鹽城經開區法院將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擔當,持續助力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開放包容的創新環境、親商安商的人文環境,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強大的司法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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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0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68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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