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指黑灰產犯罪——
雨湖警方搗毀盜養販微信號團伙
全媒體記者 趙明
近年來,微信作為主流社交軟件,滿足了人們網絡、社交、消費等需求。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微信,不僅出現通過微信賬號進行的不法交易,而且還衍生了依靠販賣微信賬號牟利的“黑灰產”。
所謂黑灰產,是黑色產業與灰色產業的合稱,通常指利用網絡技術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及其輔助行為形成的規模化鏈條化產業。去年,雨湖警方端掉了一個集盜、養、販微信號于一體的黑灰產團伙,經查明該團伙盜取微信賬號6000余個,團伙頭目馮某獲利120余萬元。
5月中旬,這起案件被移送檢察機關起訴,雨湖警方也公布了案件偵破始末。
發現大量物聯網卡
2024年4月,雨湖警方接到群眾舉報,轄區有人大量購買物聯網卡和二手手機。民警介紹,區別于一般的手機卡,物聯網卡不能接聽電話,只能使用無線數據接收短信等基礎通信服務。轄區怎么會有人需要如此大數量的物聯網卡?民警順藤摸瓜,竟然揪出了一個盜養販微信號的黑灰產團伙。
去年8月,民警分赴6個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24名。雨湖公安分局網安大隊民警張睿介紹,在查處主要窩點時,工作室內的4臺電腦正在工作中,更令人震驚的是,窩點里竟有3000多臺手機,“辦案現場查扣如此大數量的手機,確實還是第一次。”民警發現,嫌疑人的工作電腦上,打開了一種即時聊天軟件,都在與受害者溝通。民警現場詢問,嫌疑人交代他們是靠批量銷售微信號獲利的團伙。
隨后,警方進一步查明,這個犯罪團伙主要瞄準未成年人,常以“做任務領取紅包”為誘餌,盜取微信賬號。這些被盜微信號,都已經綁定身份證號并完成實名認證。嫌疑人盜取后,通過購入物聯網卡給微信賬號換綁,以此占有這些微信賬號。微信號易主后,嫌疑人便將其出售給上線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警方揭秘“盜號攻略”
在這個黑灰產犯罪鏈條中,盜取微信號是最關鍵的一步,警方深入調查后發現,嫌疑人層層挖坑設陷阱,未成年受害人確實難以招架。
“在各大平臺發紅包,是他們最常用的引流方式。”民警張睿介紹,犯罪團伙通過在各大視頻平臺發布“領福利”“領(游戲)皮膚”的視頻,當有受害者輕信了視頻宣傳內容,就會留言詢問領取方法,犯罪嫌疑人立即發送操作方法。
為了以假亂真,嫌疑人先打出“誠信牌”,剛一接頭就亮出假冒的轉賬成功記錄截圖,告知對方已有多人成功領取。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嫌疑人就會從視頻平臺轉戰微信平臺,添加受害人的微信,并發送公司營業執照等信息,讓受害人信以為真,方便接下來下發任務。
往往到此,受害人就徹底卸下防備,相信了所謂“證照齊全”的公司行為。嫌疑人黃某交代,他們針對不同的受害者提問,都有對應的話術應對。受害者甚至對貼心服務感激不盡,主動交出微信賬號、密碼和支付密碼。獲取初步信息后,嫌疑人借口說需要異地登錄微信做任務,提醒對方先把微信支付的余額轉出,以免造成財產損失。
如果此時受害人不被假象所迷惑及時停手,微信賬號仍處于安全狀態。但受害人大多已被忽悠得百分百信任嫌疑人,在嫌疑人的指示下修改微信密碼為指定密碼,“嫌疑人非常狡猾,新設置密碼組成復雜,他們還叮囑受害人密碼不可備份或者傳給他人,否認領取任務會失敗。”民警說,受害人如沒有防備,微信號密碼就在這一環節被篡改了。
在這個階段,嫌疑人會謊稱需要三五分鐘授權刷銷量、好評、點贊等,實則“拖延術”。但微信官方針對這一安全情況,會多次彈出異常警示,嫌疑人也是有備而來——他們勸說受害人不管微信官方提示,避免受害人通過手機短信驗證碼、好友申訴報警等方式找回微信賬號。隨后,嫌疑人會出示一張“異地登錄導致微信賬號被封60天”的警示截圖,這張假冒圖片為騙局再加一重保障,避免受害人反悔,中斷任務自行登錄微信。
警方介紹,賬號得手后,嫌疑人立即同步使用名為“卡手機”的軟件插件,通過高頻次給被盜微信發送短信登錄驗證碼觸發系統開啟保護機制。在這種惡意觸發下,受害者綁定的手機會頻繁收到干擾性質的驗證碼短信,此時受害者已無法正常找回賬號和密碼了。
微信號一旦換綁手機號,受害人已無力找回,嫌疑人的“養號”才正式開始。初期,他們只會正常使用刷視頻等,也不理會受害人親友發來的消息。一周后嫌疑人能正常登錄微信號,則證明盜號成功,他們會統一將賬號交給窩點負責人,通過境外軟件批量出售給不法分子。
民警查實,團伙里盜取的微信號按注冊年限分為月號、半年號和年號,價格依次為650元、750元和950元不等,買賣雙方通過虛擬幣進行交易。
盜號終端是電詐
微信號人人都可以免費注冊,為什么有人愿意花高價大量購買他人使用過的微信號,而這些微信號又能拿來做什么?“盜號終端就是電詐。”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邱廣華揭開了真相。在常見和辦理過的殺豬盤、網絡黃賭毒等電詐案件中,詐騙分子幾乎都是用購買來的微信號與受害者取得聯系,“盜號是黑灰產犯罪鏈條中的一環,它又是供給另一種犯罪的手段。”
那么,對于本案中的受害人來說,一旦自己的微信賬號被騙走,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是否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呢?邱廣華表示,公安機關會對查扣的通信工具溯源,如果已實名認證的微信號主,警方將優先調查。若號主存在主觀故意的,就可能涉嫌各類犯罪的共同犯罪;若屬于被動或者被迫泄露微信號信息的話,警方可以對其從輕或者是免除處罰,“但是在個別案件中,號主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輕信所謂的兼職,也不要輕易將各類通信賬號、銀行賬戶等販賣或者提供給他人。被賣出的不僅只是一個微信號,還附帶了實名身份,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就成了網絡黑灰產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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