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贊皇縣贊皇鎮:私自截留征地款損失未賠償
據反映,2016年10月,有村民向省、市、縣紀委舉報贊皇縣贊皇鎮北街的安俊菊。舉報內容直指安俊菊違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土地管理法》,未經兩委干部及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私賣“基本農田”,從中涉嫌貪污村集體資金1000多萬元。具體來看,前期舉報北街村地名“西侯家墳”的土地為“基本農田”16.13畝,有贊皇縣基本農田保護責任狀作為證據。然而,與西街村同樣地塊,西街村每畝100萬元,但是北街村安俊菊卻將這16.13畝地以3.3015畝每畝8.2萬元,共計27萬元私自賣給開發商,而土地局公布的價格表顯示該地塊東鄰西街村每畝地價高達200萬元。更令人揪心的是,至2020年7月11日,這筆占地款仍未入賬。盡管村民多次舉報要求公開涉及資金1000多萬元的賬目,但被舉報人始終未予公布。
2020年7月18日,再次舉報。除了賬目不公開問題外,還涉及到贊皇鎮政府杜愛亮與北街村安俊菊私自截留村民征地款的情況。2018年征地時,縣政府以區片價8.2萬元/畝將款撥付給鎮政府,但鎮政府與北街村截留3.44萬/畝,僅將剩余4.76萬/畝給到侯樹珍,私自截留征地款比例高達41.95%,總截留侯樹珍89.44萬元。同時,2018年征地涉及馨苑小區被占地村民,對未給補地的村民,每畝按7.14萬元給予補償,但對侯樹珍未給補地,涉及3.35畝,應付的23.919萬元補償款至今未給。此外,2018年未征地前,侯樹珍被毀財產包括砼柱、塑料鐵網、地下塑料管、地下電纜、地邊圍欄、大口井、拆毀房屋等,共計損失16.5253萬元。而且2016年國家對受災戶重建40平方米安居房,負責單位縣住建局,卻至今未給侯樹珍落實。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規定了村民委員會應當實行村務公開制度,及時公布包括集體財務收支等事項,接受村民的監督。同時,《土地管理法》也規定了征收基本農田須經國務院批準后才能實施,且在征地補償等過程中應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基本農田是我國耕地保護的重要紅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其用途。未經合法審批程序進行土地交易涉及北街村317畝“基本農田”被破壞,不僅破壞了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還可能損害廣大村民的長遠利益。
賬目不公開問題嚴重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村民有權了解集體村資金的使用情況和土地征用補償款的分配明細,這是保障村民參與村務管理和維護自身權益的基本前提。長期不公開賬目,容易滋生腐敗問題和信任,危機導致村民與村委會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
截留村民被征地款的行為違反了征地補償的原則。征地補償款應足額、及時發放給被征地農民,用于彌補其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私自克扣補償款,損害了農民的切身利益,違背了保障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要求。
對此事件我們將持續關注。
基本農田是國家糧食安全的底線,行政權力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運行。贊皇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行為,不僅破壞了耕地保護制度,更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我將秉操“合作權益不受侵犯”的信念,通過法律途徑逐級申訴,直至問題解決。在此,呼吁社會各界,媒體及上級監管部門關注此事,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還老百姓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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