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開展以來,漢中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以“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向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亮劍!面對非法改裝破壞安全底線、銷售不合格產品漠視生命的惡劣行徑,漢中市場監管雷霆出擊、重拳整治!現公開曝光4起典型案例,用鐵腕執法震懾不法分子,以實際行動筑牢安全防線,守護群眾平安出行!
一、漢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漢中諾天通信技術有限公司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用于租賃服務案
2024年9月,漢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案件線索,對漢中諾天通信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該公司私自對2輛電動自行車進行電池型號更換,車身長度加長,并安裝保險杠,拆掉腳踏裝置,經改裝后的電動自行車與該車輛持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標注參數不一致,改裝后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要求。該公司將該改裝的電動自行車用于租賃服務。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六十二條之規定,漢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不符合強制性國家質量標準的電動自行車2輛,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漢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漢中市漢臺區虎橋中路新日電動車經營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案
2025年3月,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勉縣宏源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型號為TDT3238Z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了抽檢,經檢驗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標識與警示語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漢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新日牌電動自行車(型號:TDT6460Z)1輛,罰款5097元,沒收違法所得99元的行政處罰。
三、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勉縣宏源實業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5年3月,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勉縣宏源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型號為TDT3238Z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了抽檢,經檢驗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標識與警示語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1輛,罰款2800元,沒收違法所得99元的行政處罰。
四、寧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漢中市寧強鑫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充電器案
2025年1月,寧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漢中市寧強鑫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數字式智能充電器(標稱商標:綠駒牌,規格型號:CQ—4812D,生產日期為2023年6月,標稱生產廠家:四川川奇機電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抽檢,經檢驗該樣品超溫保護項目不符合標準GB42296-2022要求,檢驗結論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寧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綠駒牌數字式智能充電器12個,罰款1950元,沒收違法所得65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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