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發布了《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其中,《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指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保障體系中的一種住房類型,是指按照有關政策規劃建設,限定戶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等,實施封閉管理,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工薪群體配售的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配售價格按照覆蓋項目劃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適度合理利潤以及相關稅費等原則,適當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住房供需關系、工薪群體支付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具體項目的配售價格在項目配售通告中載明。
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滿足深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3年內未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申請人在深繳納社保滿5年(具備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的,在深繳納社保滿3年)等條件。住房主管部門可以結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具體情況,調整部分申請條件,具體項目的申請條件在項目配售通告中載明。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嚴格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變更為商品住房。購房人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簽訂買賣合同滿3年后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門申請在信息平臺進行封閉流轉,面向符合條件的對象轉讓,市住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制定參考價格上限等方式規范轉讓行為。發生回購的,回購價格=原購買價格×(1-年折舊系數×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年折舊系數取1%。
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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