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蒲城法院執結了一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件,讓老曹二十年的維權之路畫上了句號,他的合法權益最終得以維護。
老曹系曹村二組村民,年輕時因為家里窮入贅到魏村,但戶口一直都在曹村,1992年至2000年還擔任了曹村二組的組長,擔任組長期間提議并貸款修建了臨街門面房,讓集體經濟開始有了收入,2000年辭去組長一職。2005年曹村二組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一致認為出嫁女和上門女婿無資格分配村集體經濟收入,包括本案門面房租金。給村上服務多年,竟不是村組成員,老曹心里不是滋味,在向村組和鎮、縣兩級政府討要說法無果后,于2023年將村組一并訴至蒲城法院。該案先后經一審、二審,最終法院判決曹村二組向老曹支付收入分配款8000元。勝訴后,曹村二組逾期未履行判決義務,老曹向蒲城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在執行中,承辦法官聯系了曹村現任組長曹杰,曹杰表示二審后已經告知村上,因身體原因不愿擔任組長一職,但仍未得到批準。蒲城法院向曹杰發了傳票,到庭后仍拒絕履行,理由是房租已經分完了,等村上再選出新組長時予以解決??紤]到曹杰年近七旬,身體又不好,承辦法官沒有采取拘留措施。而是轉變思路,擬對來年的租金收入予以凍結。曹杰表示:“法院若凍結門面房的租金收入,有可能導致大量村民上訪鬧事”。了解到曹杰兼任多年村支部委員,執行干警直接回懟“你覺得這是一名老黨員和村干部應有的態度”,并讓曹杰回去再考慮一段時間。
期間,承辦法官沒有停歇,積極聯系村“兩委”,了解到上一任組長就是因為老曹“告狀”下臺的,現任曹杰從老組長手里接任的組長,雙方還存在個人恩怨。執行干警與兩委干部數次溝通,耐心釋法明理,讓其明白村民會議決定首先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在取得兩委干部的理解后,又通過兩委干部做通了曹杰的工作,曹杰清償了本案8000元案款,案件執行完畢。
案件雖小,但執行法官做的工作卻不少。本案順利執結,一方面解決了困擾老曹多年的煩心事,也從另一方面糾正了村組對“出嫁女”“入贅男”歧視的錯誤觀念。案件執行,其實就是一次普法宣傳,本案承辦法官積極聯系村“兩委”,在村規民約的制定和合法性審查方面進行了探索,努力達到執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推動鄉村移風易俗,為促進鄉村治理貢獻一份力量。
本報記者 李勇
責任編輯:安心 審核: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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