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路透社等多家媒體報道,當地時間5月29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裁定暫緩執行下級法院對特朗普政府關稅行政令的“封殺令”,令特朗普近期推動的所謂“對等關稅”政策暫時得以繼續。
這一決定不僅未能終結其加征關稅的路徑,反而加劇了全球貿易政策的不確定性,也再次暴露出美國政策工具的單邊性和反復性所帶來的外溢風險。
上訴法院緊急介入,“封殺令”暫緩執行
5月28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多個國家實施關稅政策屬于越權行為,違反憲法賦予國會的征稅權,命令其立即停止執行相關行政令。
法院指出,美國現有經濟狀況并不構成動用“特殊國家緊急狀態”法律條款的條件,此類關稅舉措缺乏法律正當性。具體詳見
然而不到24小時后,位于華盛頓的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便宣布暫緩該裁定,允許關稅措施暫時維持有效。法院還要求雙方在6月5日和6月9日分別提交書面答辯材料,準備進入實質審理階段。該裁定也為特朗普政府繼續推動“全覆蓋式”關稅戰延緩了時間。
恢復關稅包括
針對全球的 10% 對等關稅;
針對中國的 20% 芬太尼關稅;
針對中國的小額包裹稅(詳見:
美國國內法掣肘有限,“國家緊急狀態”或被濫用
盡管國際貿易法院的裁決對特朗普當前關稅政策構成一定限制,但分析認為,這并不代表其加征關稅措施將就此終結。正如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在專欄文章中所指出:特朗普政府可能會迅速尋找其他法律依據,繼續推動貿易保護措施。
事實上,此次裁定僅適用于IEEPA條款,并未限制特朗普政府動用《1962年貿易擴大法》第232條(以國家安全為由征稅)、《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應對國際收支失衡)或第338條(回應“歧視性貿易”)等其他工具。而這些條款在美國國內法律框架內亦具備極大操作空間。
過去數年間,特朗普已通過232條款對鋼鐵、鋁材及汽車產品加征25%關稅,構成其關稅戰核心。當前國際貿易法院的裁決并未觸及這些措施,若特朗普政府進一步擴大其適用范圍,不排除形成更嚴厲的征稅行動。
更值得關注的是,美國《國家緊急狀態法》并未對“緊急狀態”的認定標準作出明確規定,為行政當局繞開常規法律程序打開了通道。只要宣稱面臨“重大威脅”,總統即可動用多項特殊權力。特朗普團隊已有多次通過制造輿論焦點來推動相關立法的先例,未來不排除其繼續借“毒品”、“供應鏈安全”或“經濟威脅”等議題重啟征稅。
正如梅新育指出,這種對法律彈性空間的濫用,將進一步削弱國際貿易的可預期性,強化美國單邊主義的破壞性沖擊,對中國在內的全球主要貿易伙伴構成長期挑戰。
從司法“反擊”到政治操控,威脅仍在升級
此次關稅裁決引發特朗普團隊強烈反彈。白宮高級顧問斯蒂芬·米勒在社交媒體上聲稱這是“司法政變”,明顯意在制造政治對抗氛圍。回顧近期特朗普政府對哈佛大學國際學生政策裁決的應對策略也可見一斑:面對司法限制,其非但未有收斂,反而通過威脅切斷資金、凍結簽證等手段加大施壓力度。
分析人士指出,特朗普政府極可能以更強硬、選擇性更強的措施,取代原有關稅政策,在保持對外威懾的同時,將壓力聚焦于少數特定國家或行業。這意味著我國面臨的不僅是法律層面的政策挑戰,更是意識形態、地緣經濟背景下的全方位打壓。
中國需做好長期應對準備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此次裁定限制的是“全球性”征稅命令,而未對只針對特定國家的征稅行為作出否定判斷。換言之,特朗普政府若轉向僅對中國等個別國家加征關稅,反而可能規避當前裁決所設下的障礙。
因此,正如梅新育所強調的,我們必須保持清醒判斷:相較于美國對所有國家實施的“全覆蓋關稅”,其針對中國單邊加碼更具殺傷力,政策目的也更具針對性。當前形勢下,中國需堅定落實“總體戰+持久戰”思維,從戰略層面做好長期博弈準備。
【投稿】【提供線索】【轉載】請后臺留言或電郵投稿,主題格式為【投稿】+文章標題,發送至media@xindemarine.com郵箱。
聯系主編:陳洋15998511960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