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南寧5月30日電(黃令妍)5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律援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該條例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的事項范圍、降低法律援助的門檻,惠及更多民眾。
發布會介紹,條例規定擴大法律援助事項范圍。法律援助法規定“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救助”“請求發給撫恤金”“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等九類事項的當事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在此基礎上,條例將“請求因產品責任、高度危險責任、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建筑物和物件損害責任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請求因使用假劣的種子、農藥、化肥、飼料造成的農業生產損失賠償”等事項,納入法律援助事項范圍。
條例擴大“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退役軍人”這五類特定群體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范圍,規定以上主體請求前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人身損害賠償,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條例增加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情形。法律援助法規定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屬于“英雄烈士近親屬為維護英雄烈士的人格權益”“因見義勇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等五類情形的,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在此基礎上,條例將“因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行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主張相關權益”情形,納入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的情形。
條例立足于為民眾提供更加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法律援助申請程序便利化方面,規定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屬于本自治區審理或者處理的,申請人可以就近選擇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將現有“同城通辦”受理法律援助申請擴大為“全區通辦”。條例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法律援助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為公民獲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條例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法律服務資源依法跨行政區域流動機制,通過對口支援、志愿服務、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支持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在法律服務資源相對短缺地區提供法律援助,解決法律服務資源不均衡的問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專家庫,組織專家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參與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提高法律援助隊伍專業化水平。
該條例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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