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25年陜西高考還有9天
小招為廣大考生整理了
《答題卡作答須知》
《答題卡填涂規范》
希望大家都能
填涂規范,題號對準
字跡清晰,卷面整潔
仔細檢查,不留遺憾
答題卡作答須知
一、高考實行網上評卷,考生必須在答題卡上答題,書寫在試卷、草稿紙上的答案無效。
二、考生領到答題卡后,要認真檢查答題卡的印刷質量,如發現字跡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等現象,應立即舉手報告。檢查無誤后,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在規定的欄目內填寫姓名及準考證號。
三、條形碼由監考員粘貼。貼好后,考生要認真核對條形碼上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與自己填寫的相同,如有錯誤立即報告。
四、作答選擇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對應信息選點,填涂時應按照答題卡上的填涂樣例正確填涂,改錯時應使用塑料橡皮輕擦干凈,切不可污損答題卡。不按正確填涂樣例填涂選點或污損答題卡,導致評卷時計算機無法正確掃描識別以至于影響考試成績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非選擇題部分必須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在各題的答題區域內書寫(作圖題可先用鉛筆繪圖,確定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描寫清楚),改錯時應將錯誤內容劃去,然后在劃去內容下方或上方寫出新的答案。嚴禁超出本題答題區域答題,不準修改答題卡上的題號,否則答案無效。
六、保持卡面整潔,不得折疊、污染、穿孔或撕破等,嚴禁在條形碼和定位點(黑方塊)周圍涂寫或做標記。
答題卡填涂規范
填涂答題卡上的信息點要做到“滿、深、勻”。
“滿”是指填涂的形式以涂滿小矩形框為準。涂痕的四周均要到邊框,但不要超出邊框。
“深”是指涂痕顏色盡可能深一些。規范要求是矩形框中有字母時,其涂痕顏色應蓋住字母印刷的顏色。但應注意不要為了“深”就使勁地涂,以至于使涂點成為一個凹陷,甚至戳破答題卡。
“勻”是指答題卡上所有涂點的涂黑程度要均勻一致,不要有的點顏色深,有的點顏色淺。特別是多選二以上的題目,更應注意這一點,因為如果各選點所涂顏色深淺或粗細不一,也會給評卷機器準確判別造成干擾。
愿各位考生
筆下有規范,卷面零失誤;
心靜如平常,考場創輝煌。
如有疑問,歡迎底部留言~
“車無轅而不行,人無信則不立”
距離2025年高考還有6天,
小招特別提醒各位考生:
嚴守考紀,誠信高考。
愿各位考生
以筆為劍,以智為刃,以誠為盾,
交出一份成績與品德雙優的人生答卷!
情形一 高考作弊
真實案例
2021年高考期間,某考生將全國新高考一卷數學卷拍照上傳至某搜題APP。據網傳截圖顯示,上傳的數學試卷截圖左上角有考生名字和座位號,顯示時間為高考數學考試期間。市教育局發布情況通報,考生違規攜帶手機進考場拍攝試卷,監考人員存在入場安檢和監考失職。取消違規考生此次考試資格,其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對相關人員失職行為由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
提醒
高考嚴禁攜帶手機等違禁品!入場需安檢,全程有監控錄像,結束后還會回放審查。勿存僥幸心理,一旦作弊,全科成績無效,還可能被禁考、記入檔案。考生務必遵守考場規則,聽從考務人員安排,誠信應考,別因小失大,毀了前途!
情形二 替考代考
真實案例
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專業統考中,兩名“助考”中介人員找了一名大學生,為一名考生進行替考,被警方抓獲。兩名組織考試作弊者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和3年2個月;替考大學生犯代替考試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年。
提醒
近年來,一些新技術手段逐步被用于國家教育考試管理,嚴防替考等舞弊行為。高考成績雖然重要,但誠信的品質關系人一生的發展。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蠱惑,更不要心存僥幸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以身試法終將“自食惡果”。
相關條例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第五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第七條 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九條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今年我省高考繼續實行“兩次安檢”,嚴防手機、智能手表等通訊工具帶入考點考場。同時配備智能安檢門,落實考點無線電信號(含5G信號)屏蔽全覆蓋,確保實現手機等無線電設備在高考中“帶不進”“藏不住”“用不了”“傳不出”。考場實時智能巡查全覆蓋,系統自動識別考場各類異常行為并報警。請各位考生嚴肅考風考紀,務必誠信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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